[发明专利]无线通信方法、移动站装置、无线通信系统及集成电路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16732.4 | 申请日: | 2011-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232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2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翔一;中岛大一郎;上村克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W28/04 | 分类号: | H04W28/04;H04J11/00;H04L1/16;H04W72/0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汪惠民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通信 方法 移动 装置 系统 集成电路 | ||
1.一种用于移动站装置的无线通信方法,该移动站装置使用多个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以及多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来与基站装置进行通信,所述无线通信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
在设定为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应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不用于下行链路的通信时,对与设定为不用于所述下行链路的通信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HARQ缓冲器的内容进行清除的步骤。
2.一种移动站装置,使用多个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以及多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来与基站装置进行通信,所述移动站装置的特征在于,
在设定为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应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不用于下行链路的通信时,对与设定为不用于所述下行链路的通信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HARQ缓冲器的内容进行清除。
3.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其中,移动站装置和基站装置使用多个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以及多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来进行通信,所述无线通信系统的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站装置在设定为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应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不用于下行链路的通信时,对与设定为不用于所述下行链路的通信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HARQ缓冲器的内容进行清除,
所述基站装置判断为:所述移动站装置在设定为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应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不用于下行链路的通信时,清除了与设定为不用于所述下行链路的通信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HARQ缓冲器的内容。
4.一种用于移动站装置的集成电路,该移动站装置使用多个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以及多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来与基站装置进行通信,所述集成电路的特征在于,具有:
在设定为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应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不用于下行链路的通信时,对与设定为不用于所述下行链路的通信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HARQ缓冲器的内容进行清除的功能。
5.一种用于移动站装置的无线通信方法,该移动站装置使用多个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以及多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来与基站装置进行通信,所述无线通信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
在去激活了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应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时,对与去激活后的所述下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HARQ缓冲器的内容进行清除的步骤。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通过从所述基站装置发送的命令而被通知时,对下行链路分量载波进行去激活的步骤。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通过从所述基站装置发送的命令而被通知、且从激活下行链路分量载波起经过了给定的时间的情况下,对激活后的所述下行链路分量载波进行去激活的步骤。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线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从以下行链路分量载波接收到从所述基站装置发送的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起经过了给定的时间的情况下,对接收到所述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进行去激活的步骤。
9.一种移动站装置,使用多个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以及多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来与基站装置进行通信,所述移动站装置的特征在于,
在去激活了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应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时,对与去激活后的所述下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HARQ缓冲器的内容进行清除。
10.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其中,移动站装置和基站装置使用多个下行链路分量载波以及多个上行链路分量载波来进行通信,所述无线通信系统的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站装置在去激活了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应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时,对与去激活后的所述下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HARQ缓冲器的内容进行清除,
所述基站装置判断为:所述移动站装置在去激活了与所述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应的下行链路分量载波时,清除了与去激活后的所述下行链路分量载波相关联的、上行链路分量载波的HARQ缓冲器的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夏普株式会社,未经夏普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16732.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