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成像装置和驱动固态成像器件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20186.1 | 申请日: | 2011-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599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2 |
发明(设计)人: | 河村典子;河合智行;田中诚二;芦田哲郎;河口武弘;远藤恒史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355 | 分类号: | H04N5/355;H01L27/14;H01L27/148;H04N9/07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陈源;李铭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成像 装置 驱动 固态 器件 方法 | ||
1.一种成像装置,包括:
固态成像器件,其具有多对光谱灵敏度特性不同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和第二光电转换元件;以及
驱动单元,其独立地控制由多个第一光电转换元件构成的第一组的曝光时间和由多个第二光电转换元件构成的第二组的曝光时间,
其中,每一对中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主要具有光谱灵敏度的波长范围和每一对中的第二光电转换元件主要具有光谱灵敏度的波长范围落入可见光的特定颜色的相应波长范围内,
所述多对包括具有不同特定颜色的多种类型的对,
所述驱动单元切换并执行第一控制和第二控制,所述第一控制对应于所述第一组的曝光时间长于所述第二组的曝光时间的控制,而所述第二控制对应于所述第二组的曝光时间长于所述第一组的曝光时间的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像装置,其中所述驱动单元根据被摄对象场景来切换所述第一控制和所述第二控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成像装置,其中每一对中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的光谱灵敏度特性的半宽度比该对中的第二光电转换元件的光谱灵敏度特性的半宽度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成像装置,其中每一对中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在该第一光电转换元件主要具有光谱灵敏度的波长范围内的每个波长处的光谱灵敏度高于该对中的第二光电转换元件在所述每个波长处的光谱灵敏度。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成像装置,其中所述驱动单元在被摄对象包括面部的被摄对象场景的情况下选择所述第一控制,或者在被摄对象不包括面部的被摄对象场景的情况下选择所述第二控制。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成像装置,其中:
所述固态成像器件包括滤色器,所述滤色器安装在第一光电转换元件中的每一个的上方以及安装在第二光电转换元件中的每一个的上方;并且
根据每一对中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和第二光电转换元件上方的各滤色器之间的光谱灵敏度特性的差异,获得该第一光电转换元件和该第二光电转换元件之间的光谱灵敏度特性的差异。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成像装置,其中:
第一光电转换元件中的每一个和第二光电转换元件中的每一个被设置成使得多个第一光电转换元件排和多个第二光电转换元件排沿着与列向相交的行向平行交替地布置,在所述第一光电转换元件排中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沿着所述列向平行地布置,并且在所述第二光电转换元件排中各第二光电转换元件沿着所述列向平行地布置;
所述第二光电转换元件排被设置成相对于所述第一光电转换元件排沿所述列向偏移了第一光电转换元件和第二光电转换元件在所述列向上的阵列间距的一半;和
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和以相同位置关系邻近该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的各第二光电转换元件形成了所述多个对。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成像装置,其中包括在所述固态成像器件中的所有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和第二光电转换元件具有大致相同的配置。
9.一种驱动固态成像器件的方法,所述驱动固态成像器件具有多对第一光电转换元件和第二光电转换元件,第一光电转换元件和第二光电转换元件具有不同的光谱灵敏度特性,
其中每一对中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主要具有光谱灵敏度的波长范围和每一对中的第二光电转换元件主要具有光谱灵敏度的波长范围落入可见光的特定颜色的相应波长范围内,
所述多对包括具有不同特定颜色的多种类型的对,
所述方法包括驱动步骤,所述驱动步骤独立地控制由多个第一光电转换元件构成的第一组的曝光时间和由多个第二光电转换元件构成的第二组的曝光时间,
所述驱动步骤包括:切换并执行第一控制和第二控制,所述第一控制对应于所述第一组的曝光时间长于所述第二组的曝光时间的控制,而所述第二控制对应于所述第二组的曝光时间长于所述第一组的曝光时间的控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成像装置,其中所述驱动步骤包括根据被摄对象场景来切换所述第一控制和所述第二控制。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成像装置,其中每一对中的第一光电转换元件的光谱灵敏度特性的半宽度比该对中的第二光电转换元件的光谱灵敏度特性的半宽度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富士胶片株式会社,未经富士胶片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2018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