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吸入器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23236.1 | 申请日: | 2011-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837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16 |
发明(设计)人: | 赫尔穆特·布赫贝格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特马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M15/06 | 分类号: | A61M15/06;A61L9/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11336 | 代理人: | 徐丁峰;余玥君 |
地址: | 英国*** | 国省代码: | 英国;GB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入 部件 | ||
1.一种吸入器部件,具有:
带有壳体外壳的壳体(3);
带有用于将可吸入介质供给到使用者口腔内的口件开口(5)的口件(4);
可通过扩散与环境连通的、包含气味物质(16)的气味物质储存器(6),用于将所述气味物质(16)释放到环境中并使得使用者嗅到,
其特征在于,
a)所述壳体(3)包括壳体部件(3a);
b)所述口件(4)与所述壳体部件(3a)可分离地连接;
c)所述壳体外壳包括第一外壳部分(11)和第二外壳部分(14);
d)所述壳体部件(3a)形成所述第一外壳部分(11);
e)所述口件(4)形成所述第二外壳部分(14);
f)且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6)与所述口件(4)在结构上联合,面状地构成且面状地布置在所述第二外壳部分(14)上或自身形成所述第二外壳部分(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6)与所述口件(4)不可分离地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壳部分(11)和所述第二外壳部分(14)在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6)的区域内和/或在其周围至少部分地重叠。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一项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6)和/或所述第二外壳部分(14)接收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的区段至少部分地嵌合在所述第一外壳部分(11)的缺口(12)或凹部内,或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6)通过所述第一外壳部分(11)内的所述缺口(12)与环境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一项所述的吸入器部件,所述吸入器部件带有将所述壳体(3)沿外壳方向划分为大致两个大小相等的部分的壳体中心面m,其特征在于,所述口件开口(5)和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6)布置在所述壳体中心面m的相反的侧上。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一项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口件(4)进一步包括可被所述可吸入介质的蒸汽相或微粒相穿流的冷却器(21)。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一项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口件(4)进一步包括使所述可吸入介质富含芳香物的芳香物储存器(33)。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芳香物储存器构造为可被环境空气穿流、但不容纳所述可吸入介质的蒸汽相或微粒相的储存器(33)。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一项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6)的所述气味物质(16)含有烟草。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烟草是烟丝,优选地是细切烟丝,或细颗粒或烟末。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一项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6)的所述气味物质(16)含有烟草烟气冷凝物或烟草提取物或前述物质混合物的挥发性芳香馏分,但所述气味物质(16)是基本上无尼古丁的。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6)的所述气味物质(16)含有至少一种挥发性酸,且所有挥发性酸在气味物质(16)内的成分总和大于5个质量百分比。
13.根据权利要求9至12中一项所述的吸入器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味物质储存器(6)的所述气味物质(16)含有薄荷脑。
14.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一项所述的吸入器部件的可更换口件(4)。
15.一种吸入器,所述吸入器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一项所述的吸入器部件(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巴特马克有限公司,未经巴特马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2323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板材搬运机器人
- 下一篇:自动立体工装输送轨道线抓料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