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豌豆的肽水解产物作为保湿活性剂的用途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24181.6 | 申请日: | 2011-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924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23 |
发明(设计)人: | C·达尔法拉;N·东洛热;J-M·博托 | 申请(专利权)人: | ISP投资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9/00;A61Q19/08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磊;过晓东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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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豌豆 水解 产物 作为 保湿 活性剂 用途 | ||
1.豌豆(Pisum sativum L.)的肽水解产物作为皮肤保湿活性剂的美容用途,所述豌豆的肽水解产物包含0.5-5.5g/l的分子量低于5kDa的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剂增加水通道蛋白表达,特别是水通道蛋白-3。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剂增加糖胺聚糖表达。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剂增加聚丝蛋白表达。
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将所述豌豆的肽水解产物溶于一种或多种生理学可接受的溶剂中,例如水、甘油、乙醇、丙二醇、丁二醇、二丙二醇、乙氧基化或丙氧基化的二醇、环状多元醇或者这些溶剂的任何混合物。
6.美容组合物用于保持或恢复皮肤保湿的用途,所述美容组合物包含a)有效量的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定义的豌豆的肽水解产物作为活性剂,以及b)生理学可接受的介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美容组合物用于对抗皮肤干燥的用途。
8.如权利要求6或7之一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豌豆的肽水解产物以所述组合物总重量的约0.0001%-20%的浓度使用,并且优选以所述组合物总重量的0.05%-5%的浓度使用。
9.如权利要求6-8之一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为适合局部施用的形式。
10.如权利要求6-9之一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还包含至少一种其他活性剂,所述其他活性剂用于促进如权利要求1-5之一定义的豌豆的肽水解产物发挥作用的方式。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活性剂为植物的肽水解产物或合成的肽化合物。
12.用于恢复皮肤老化期间发生的水不平衡的美容治疗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如权利要求6-11之一定义的组合物局部施用于待治疗的皮肤。
13.有效量的豌豆(Pisum sativum L.)的肽水解产物作为保湿活性剂在制备用于预防或治疗皮肤的病理干燥的药物组合物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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