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蓄电容量管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33505.2 | 申请日: | 2011-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852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柴田智弘;小仓太;北岛真一;福岛幸裕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L3/00 | 分类号: | B60L3/00;B60K6/485;B60L11/14;B60L11/18;B60W10/26;B60W20/00;G01R31/36;H01M10/42;H01M10/44;H01M10/48;H02J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黄纶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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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容量 管理 装置 | ||
1.一种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用于具有作为驱动源的电动机的车辆所具备的蓄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具备:
劣化状态推定部,其推定所述蓄电器的劣化状态;
区域设定部,其根据所述蓄电器的劣化状态,将允许使用所述蓄电器的蓄电容量设定为多个区域;
蓄电状态导出部,其导出所述蓄电器的蓄电状态;
区域判别部,其判别所述蓄电器的蓄电状态属于所述区域设定部设定的所述多个区域中的哪个区域;以及
控制指示部,其根据所述区域判别部判别出的区域,指示进行与所述蓄电器的充放电有关的控制,
在所述区域设定部设定的所述多个区域中,至少1个规定区域的蓄电容量范围是固定的,而与所述蓄电器的劣化状态无关,所述规定区域以外的区域的蓄电容量范围根据所述蓄电器的劣化状态而不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指示部根据所述蓄电器的蓄电状态属于所述多个区域中的哪个区域,指示关于所述蓄电器的充放电进行不同的控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规定区域以外的区域的蓄电容量范围随着所述蓄电器的劣化状态的发展而减小。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指示部在所述规定区域中限制或者禁止所述蓄电器的放电。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除了具有所述电动机之外,还具有内燃机作为驱动源,
所述控制指示部在所述规定区域中禁止所述蓄电器的放电,但是允许为了通过所述电动机启动所述内燃机而进行的放电。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规定区域是所述多个区域中进行燃料效率最优的蓄电器充放电的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具有可驱动所述电动机而对所述蓄电器进行充电的内燃机,
所述控制指示部在所述规定区域中禁止通过所述内燃机驱动所述电动机而对所述蓄电器进行的充电,限制所述电动机在所述车辆减速时的再生动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指示部在限制所述电动机的再生动作时,根据所述蓄电器的蓄电状态来使所述车辆减速时的再生制动力相对于总制动力的比例变化。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具有可驱动所述电动机而对所述蓄电器进行充电的内燃机,
所述控制指示部在所述规定区域以外的区域中限制通过所述内燃机驱动所述电动机而对所述蓄电器进行的充电。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除了具有所述电动机之外,还具有内燃机作为驱动源,
所述控制指示部在所述规定区域以外的区域中,允许所述蓄电器的充电,另一方面,限制仅利用所述电动机的驱动力进行的行驶。
11.根据权利要求1~5和7~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蓄电容量管理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规定区域以外的区域是所述多个区域中进行燃料效率最优的蓄电器充放电的区域,与所述蓄电器的劣化状态相应的蓄电容量范围的缩小率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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