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陶瓷金属卤化物灯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33926.5 | 申请日: | 2011-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859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大河原亮;前原昭美;松本泰久;西村纯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岩崎电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J61/34 | 分类号: | H01J61/34;H01J61/9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黄纶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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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陶瓷 金属卤化物灯 | ||
1.一种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其具备:
2个发光管,始终仅点亮其中容易点亮的一个发光管;以及
外球,其将所述2个发光管封闭在内,
在所述外球上形成有扩散膜,
来自点亮中的所述一个发光管的光线被所述扩散膜部分地扩散,该扩散膜的直线透过率SR为5%<SR<5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其中,
所述直线透过率SR为10%≤SR≤2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其中,
所述外球从顶部到颈部被三分割为区域B、区域A、区域B,区域B的直线透过率SR相对较高,区域A的直线透过率SR相对较低。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其中,
在与所述外球的轴线垂直的方向的截面中观察,该外球被四分割为所述2个发光管的排列方向的区域C和面对方向的区域D,区域C的直线透过率SR相对较高,区域D的直线透过率SR相对较低。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其中,
所述外球从顶部到颈部被三分割为区域B、区域A、区域B,而且在与所述外球的轴线垂直的方向的截面中观察,该外球被四分割为所述2个发光管的排列方向的区域C和面对方向的区域D,区域A分割为更小的子区域AC和子区域AD,区域B也同样地分割为子区域BC和子区域BD,对于每个子区域,外球的直线透过率SR为AD≤AC≤BD≤BC或AD≤BD≤AC≤BC。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其中,
在所述外球的内表面、外表面或其内层形成有所述扩散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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