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34737.X | 申请日: | 2011-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253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P.H.帕特尔;A.C.彼得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霍夫曼-拉罗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A61K31/337;C07K16/2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红春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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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方法 | ||
1.一种用于治疗乳腺癌的方法,包括对雌激素受体(ER)阴性、孕酮受体(PR)阴性和HER2阴性(统称三重阴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施用有效量的抗c-met抗体和紫杉烷。
2.权利要求1的方法,进一步包括该患者施用有效量的抗VEGF抗体。
3.一种用于治疗乳腺癌的方法,包括对ER阴性、PR阴性、和HER2阴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以10mg/kg的剂量在28天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施用抗c-met抗体,及以90mg/m2的剂量通过IV输注在该28天周期的第1天、第8天、和第15天施用帕利他赛。
4.权利要求3的方法,进一步包括以10mg/g的剂量在该28天周期的第1天和第15天施用抗VEGF抗体。
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该抗c-met抗体和该紫杉烷的施用是并行的。
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该抗c-met抗体和该紫杉烷的施用是任意次序序贯进行的。
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该抗c-met抗体的施用在该紫杉烷的施用之前。
8.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抗c-met抗体是单价的。
9.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抗c-met抗体包含单一抗原结合臂且包含Fc区,其中该Fc区包含第一和第二Fc多肽,其中该第一和第二Fc多肽以复合物存在且形成与包含所述抗原结合臂的Fab分子相比提高所述抗体片段稳定性的Fc区。
10.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抗c-met抗体是抗体或其抗体片段,该抗体包含:(a)包含具有下述序列的重链可变域、CH1序列、和第一Fc多肽的第一多肽:EVQLVESGGGLVQPGGSLRLSCAASGYTFTSYWLHWVRQAPGKGLEWVGMIDPSNSDTRFNPNFKDRFTISADTSKNTAYLQMNSLRAEDTAVYYCATYRSYVTPLDYWGQGTLVTVSS(SEQ ID NO:1);(b)包含具有下述序列的轻链可变域和CL1序列的第二多肽:DIQMTQSPSSLSASVGDRVTITCKSSQSLLYTSSQKNYLAWYQQKPGKAPKLLIYWASTRESGVPSRFSGSGSGTDFTLTISSLQPEDFATYYCQQYYAYPWTFGQGTKVEIKR(SEQ ID NO:2);和(c)包含第二Fc多肽的第三多肽,其中该重链可变域和该轻链可变域作为复合物存在且形成单一抗原结合臂,其中该第一和第二Fc多肽以复合物存在且形成与包含所述抗原结合臂的Fab分子相比提高所述抗体片段稳定性的Fc区。
11.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该第一多肽包含图1(SEQ ID NO:3)所绘Fc序列且该第二多肽包含图2(SEQ ID NO:4)所绘Fc序列。
12.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抗c-met抗体与onartuzumab结合相同表位。
13.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抗c-met抗体是人源化的。
14.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抗c-met抗体是onartuzumab。
15.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与由杂交瘤ATCCHB10709生成的单克隆抗VEGF抗体A4.6.1结合相同表位。
16.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该抗VEGF抗体是人源化抗体。
17.权利要求16的方法,其中该抗VEGF抗体是人源化A4.6.1抗体或其片段。
18.权利要求16的方法,其中该抗VEGF抗体是贝伐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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