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赖氨酸安非他命与缓释胍法辛的联合治疗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40036.7 | 申请日: | 2011-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84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詹姆斯·C·埃默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希拉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9/22 | 分类号: | A61K9/22;A61K9/52 |
代理公司: | 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 31256 | 代理人: | 朱巍;刘志华 |
地址: | 美国肯***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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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赖氨酸 安非他命 缓释胍法辛 联合 治疗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对注意力缺陷多动症(ADHD)单一疗法反应欠佳的儿童和成人的治疗。具体而言,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治疗患者中的ADHD的方法,包括给患者服用附加有赖氨酸安非他命(lisdexamphetamine)组合物的缓释胍法辛(extended release guanfacine)组合物。
【背景技术】
注意力缺陷多动症(ADHD)是一种异质性神经行为障碍,以持续出现与发育不适当的注意力迟钝、冲动以及多动为特征。它经常与其他疾病并存。ADHD的诊断是由医务人员进行的,医务人员采用的是《国际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第10版(ICD-10)或《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4版文字修订(DSM-IV-TR)(美国精神病学会2000年)的标准。持续至少6个月的ADHD的症状必须表现为在至少2种场合(例如社交、学习或职业场合)妨碍和年龄相符的功能,且这种妨碍并不是其它精神障碍造成的。根据DSM-IV-TR标准,有3种ADHD亚型:多动/冲动型、不专心型或组合型。根据ADHD亚型、性别和并存障碍的存在情况,患有ADHD的个人可能差别很大,即使在一个特定的年龄群体内。
ADHD是最常见的儿童神经发育障碍之一,因此其患病率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调查。文献报道的患病率有所差异;但是,目前认为多数的差异归因于方法的差异。针对方法差异进行调整之后,18岁或不满18岁的儿童中ADHD的全球患病率估计为5.3%。在涉及102项研究和171,756个课题的元回归分析中(Polanczyk等人,《美国精神病学杂志》(Am J Psych)2007年;164(6):942-48),并没有发现北美、欧洲与全球其它地方之间的ADHD患病率有显著差异。
ADHD的确切病因目前未知。广泛的研究已经认为,神经递质缺陷(Arnsten等人,《普通精神病学档案》(Arch Gen Psych)2001年;53(5):448-55)、遗传(Arnsten,2001年;Brown K,《神经科学》(Neuroscience),2003年;301(5630):160-1)、环境(Kahn等人,《儿科杂志》(J Pediatr.)2003年;143(1):104-10)和围产期并发症(Bhutta等人,JAMA 2002;288(6):728-37)可能都是影响因素。目前已经假设,ADHD中的有效药物的作用机制是提高突触处的神经递质(具体是去甲肾上腺素及/或多巴胺或它们的前体)的水平,这可以通过促进它们的释放、降低它们的再吸收实现,或者通过结合和激活突触后受体实现(Kratochvil等人,《药物疗法专家意见》(Expert Opin Pharmacother,2003年;4(7):1165-74;Wang等人,《细胞》(Cell),2007年;129(2):397-410)。
自1937年起,精神兴奋药(例如,哌醋甲酯哌醋甲酯和安非他命)已经被用于治疗儿童的行为问题(Wilens和Biederman,《北美精神病诊治》(Psychiatr Clin North Am.),1992年;15(1):191-222),包括ADHD及其诊断前体。儿童ADHD合作组(ADHD Cooperative Group)的研究显示,对于ADHD的中长期治疗(14个月),精神兴奋药治疗(盐酸哌醋甲酯)(经逐步增加剂量以产生效果,然后是每个月复诊一次)优于单独的行为治疗,也优于包括药物治疗的日常社区治疗(MTACooperative Group,《普通精神病学档案》(Arch Gen Psych),1999年;56(12):1073-86)。
尽管神经兴奋药物治疗有效,但某些患者的反应欠佳(Olfson,《美国管理式医疗期刊》(Am J Manag Care),2004年;10(suppl 4):S117-24),或者具有副作用,并且某些常见的合并症状(例如食欲减退、痉挛和失眠)可能恶化限制了病人达到最佳剂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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