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确定实体的行进时间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40578.4 | 申请日: | 2011-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104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托马斯·邦德;拉尔斯·保尔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布鲁罗恩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1/10 | 分类号: | G07C1/10;G07C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丹麦哥*** | 国省代码: | 丹麦;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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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确定 实体 行进 时间 | ||
1.一种确定实体的行进时间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基于对由所述实体运送的无线电发射器发出的信号的第一组测量来确定开始时间,采用位于第一位置的第一信号接收器来获得所述第一组测量;
-基于对由所述无线电发射器发出的信号的第二组测量来确定结束时间,采用位于第二位置的第二信号接收器来获得所述第二组测量;
-基于所述开始时间与所述结束时间之间的差来确定所述行进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发射器是收发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开始时间是所述第一接收器第一次检测到来自所述发射器的信号的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开始时间是所述第一接收器第一次从所述发射器获得发射器标识的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开始时间是所述第一接收器不再能够从所述发射器获得发射器标识的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开始时间是对应于所述第一组测量中的峰值的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开始时间是所述第一接收器不再能够检测到来自所述发射器的信号的时间。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束时间是所述第二接收器第一次检测到来自所述发射器的信号的时间。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束时间是所述第二接收器第一次从所述发射器获得发射器标识的时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束时间是所述第二接收器不再能够从所述发射器获得发射器标识的时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束时间是对应于所述第二组测量中的峰值的时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束时间是所述第二接收器不再能够检测到来自所述发射器的信号的时间。
13.一种确定实体在第一区中的停留时间的方法,包括:
-基于对由所述实体运送的无线电发射器发出的信号的第一组测量来确定开始时间,采用位于第一位置的第一信号接收器来获得所述第一组测量;
-基于对由所述无线电发射器发出的信号的第二组测量来确定结束时间,采用所述第一信号接收器或位于第二位置的第二信号接收器来获得所述第二组测量;
-基于所述开始时间与所述结束时间之间的差来确定所述停留时间。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当使用第二信号接收器时,使用所述第二信号接收器来检测所述实体在所述第二位置附近的存在。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发射器是收发器。
16.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开始时间是所述第一接收器第一次检测到来自所述发射器的信号的时间。
17.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开始时间是所述第一接收器第一次从所述发射器获得发射器标识的时间。
18.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束时间是所述第一接收器不再能够检测到来自所述发射器的信号的时间。
19.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结束时间是所述第一接收器不再能够从所述发射器获得发射器标识的时间。
20.一种用于确定行进时间的系统,包括:
-位于第一位置的第一接收器,用于接收表示由实体运送的无线电发射器发出的信号的第一组测量;
-位于第二位置的第二接收器,用于接收表示由所述实体运送的无线电发射器发出的信号的第二组测量;
-计算装置,用于确定基于所述第一组测量的开始时间、基于所述第二组测量的结束时间、以及所述结束时间与所述开始时间之间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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