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41255.7 | 申请日: | 2011-07-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969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8 |
发明(设计)人: | M·巴耶;A·科隆;Z·萨拉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普塔尔法国简易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M15/00 | 分类号: | A61M1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刘敏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粉末 吸入 使用方法 | ||
1.一种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提供干粉末吸入器(100;200),所述干粉末吸入器包括主体(110;210),所述主体包含分散室(111;211),使用者通过其进行吸入的分配孔(131;231),接纳囊体(10)的装载口(121;220),所述囊体容纳有一剂量要吸入的干粉末,和所述干粉末吸入器包括在第一端部位置和第二端部位置之间相对于所述主体可活动的至少一可活动部分(130;260),
-将满的囊体(10)插入在所述装载口(121;220)中,
-使所述可活动部分从其端部位置中一个向端部位置中另一个移动,以打开所述囊体和排空容纳在所述分散室中的干粉末,
-通过所述分配孔吸入所述干粉末,和
-将所述可活动部分再带向其初始位置,以打开所述分散室和将空的囊体排出到所述分散室之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不与所述分配孔相接触,所述可活动部分即可被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吸入时,空的囊体的至少一部分在所述分散室中涡旋运动,以使所述干粉末不聚结。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粉末吸入器(100)包括罩盖(130),所述罩盖在其打开的端部位置和封闭的端部位置之间在所述主体(110)上枢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罩盖(130)与可平移移动的滑动机构(140)接合,以在所述罩盖(130)封闭时打开插入在所述装载口(121)中的一囊体(10)。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罩盖(130)与枢转活门(150)配合,当所述罩盖位于封闭位置时,所述枢转活门封闭所述分散室(111),而当所述罩盖位于打开位置时,所述枢转活门打开所述分散室。
7.根据权利要求4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罩盖(130)包括限定所述分配孔(131)的管接嘴,使用者不用其手指接触所述管接嘴,即可作动所述干粉末吸入器。
8.根据权利要求4到7中任一项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者打开所述罩盖,将满的囊体插入在所述装载口中,再封闭所述罩盖和吸入所述干粉末,在下次打开所述罩盖时,空的囊体被排出到所述干粉末吸入器之外。
9.根据权利要求1到3中任一项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粉末吸入器(200)包括主体(210),所述主体是大致圆柱形的和在其第一轴向端部部分配有相对于所述主体固定的第一握持部分(270),所述第一握持部分包括配有窗口(275)的轴向封闭壁(271),所述主体在其第二轴向端部部分配有第二握持部分(260),所述第二握持部分在其两端部位置之间转动安装在所述主体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握持部分(260)包括中心轴(261),所述中心轴支撑隆凸体(265),当所述第二握持部分(260)在其两端部位置之间转动移动时,所述隆凸体适于打开插入在所述装载口(220)中的囊体(10)。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轴支撑活门机构(250),所述活门机构与所述第二握持部分(260)在转动方面固连,所述活门机构包括轴向壁(251),所述轴向壁配有窗口(255),所述窗口与所述第一握持部分的轴向封闭壁(271)配合,以使得在所述第二握持部分(260)的一端部位置中,所述窗口(255,275)对齐以打开所述分散室(211),而在所述第二握持部分(260)的另一端部位置中,所述窗口相互成角度地错开,以使得所述分散室被封闭。
12.根据权利要求9到11中任一项所述的干粉末吸入器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210)在其圆柱形壁上一方面包括限定所述分配孔(231)的管接嘴(230),另一方面包括所述装载口(220),使用者不用其手指接触所述管接嘴,即可作动所述干粉末吸入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普塔尔法国简易股份公司,未经阿普塔尔法国简易股份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41255.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用于将支撑构件插入地面的系统和方法
- 下一篇:内存控制器以及内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