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高耗散能力的几乎无油的减振器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42906.4 | 申请日: | 2011-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193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22 |
发明(设计)人: | V·叶罗申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瓦尔登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F9/00 | 分类号: | F16F9/00;F16F9/0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张兰英 |
地址: | 巴拿马*** | 国省代码: | 巴拿马;PA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耗散 能力 几乎 减振器 | ||
1.一种类型的减振器,所述类型的减振器包括杆/活塞组件(2),所述杆/活塞组件能在管状本体(3)内滑动,所述杆/活塞组件与所述管状本体协作以形成两个含有液压流体的工作腔室(11A、11B),每个工作腔室(11A、11B)与含有不均质的能量吸收-耗散结构(14、15)的辅助腔室(12A、12B)永久连通,所述不均质的能量吸收-耗散结构由至少一个多孔的毛细管基质(14)和相关的液体(15)构成,所述基质相对于液体是疏液的,减振器的特征在于:
·两个辅助腔室(12A、12B)是在所述管状本体的中心部分(28)各侧形成于管状本体(3)的壁内的环形腔室,所述环形辅助腔室(12A、12B)中的每个容纳包含相关的不均质的结构(14、15)的柔性袋子(13A、13B),以及
·两个工作腔室(11A、11B)中的每个还通过相应的非复位装置(22A、22B)与相关的补偿腔室(17A、17B)连通,所述补偿腔室布置在管状本体(3)的对应端部内,在所述杆/活塞组件(2)在所述管状本体(3)内运动期间,所述补偿腔室(17A、17B)确保液压流体的连续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本体(3)在其两个端部的各端部处止于包含相关的补偿腔室(17A、17B)的对应的头部(16A,16B),各个补偿腔室(17A、17B)由可变形的柔性壁(18A、18B)形成,所述柔性壁固定和容纳在对应的头部(16A、16B)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减振器,其特征在于,每个可变形的柔性壁(18A、18B)在外部受到大气压力。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减振器,其特征在于,各个可变形的柔性壁(18A、18B)在外部受到由包括在对应的头部(16A、16B)内的相关的加压装置(30A、30B)提供的小的正压。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减振器,其特征在于,与各个补偿腔室(17A、17B)相连的所述非复位装置(22A、22B)由呈垫圈(23A、23B)形式的止回阀构成,所述垫圈具有校准的孔(24A、24B)并抵靠在对应头部(16A、16B)上,以罩住形成在所述头部内的连接通道(25A、25B),所述连接通道用来将所述补偿腔室(17A、17B)连接到相关的工作腔室(11A、11B)。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减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本体(3)包括圆柱形部分(4)和中空的中心杆部分(5),所述部分(4、5)在它们之间形成环形空间,同样是中空的杆/活塞组件(2)以密封方式在所述环形空间内滑动,在活塞(8)的面向外部干扰源(SPE)的那侧形成两个工作腔室中的一个腔室(11A),在另一侧形成含有气态流体的闭合的环形腔室(10)。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减振器,其特征在于,含有气态流体的闭合的环形腔室(10)具有由环构成的端壁(6),所述环将所述圆柱形部分(4)和所述中空的中心杆部分(5)牢固地连接在一起。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减振器,其特征在于,含有气态流体的闭合的环形腔室(10)具有由从所述圆柱形部分(4)突出的环形肩部(6.1)构成的端壁(6’),所述中空的中心杆部分(5)以间隙可滑动地通过环形肩部,所述中空的中心杆部分(5)包括端部凸缘(6.3),在减振器运行期间,所述端部凸缘以密封方式抵靠在上述环形肩部(6.1)上,并且所述端部凸缘能够与所述肩部(6.1)分离,以便构成能使杆/活塞组件(2)最大程度地穿透到所述管状本体(3)内的排气口,从而为了减振器的储存或运输而使减振器的总体尺寸最小化。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减振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柱形部分(4)的自由端部具有外螺纹以便接纳螺母(30),所述螺母用来将所述中空的中心杆部分(5)的所述端部凸缘(6.3)夹紧到所述圆柱形部分(4)的所述肩部(6.1)上,或用来使所述凸缘(6.3)与所述肩部(6.1)分离,所述螺母(30)具有中心孔(31),以在减振器运行期间让液压流体通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瓦尔登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瓦尔登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42906.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