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预防或治疗缺血/再灌注损伤之后无复流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180042936.5 | 申请日: | 2011-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494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肯尼斯·博罗;D·特拉维斯·威尔逊;罗伯特·A·科鲁纳;莎伦·黒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肽德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心脏学会慈善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K38/07 | 分类号: | A61K38/07;A61P9/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杨黎峰 |
地址: | 摩纳哥*** | 国省代码: | 摩纳哥;M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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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预防 治疗 缺血 灌注 损伤 之后 无复流 方法 | ||
1.一种用于预防或治疗有需要的哺乳动物对象中的解剖无复流区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治疗有效量的肽D-Arg-2',6'-Dmt-Lys-Phe-NH2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给药至所述对象,从而预防或治疗所述对象中的解剖无复流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对所述对象执行血管重建术的步骤。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解剖无复流区具有所述对象的微血管的破坏或堵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象存在解剖无复流区的风险或者患有解剖无复流区,该解剖无复流区与选自心血管组织、骨骼肌组织、脑组织和肾组织的组织有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解剖无复流区形成之前或在所述解剖无复流区形成之后,将所述肽给药至所述对象。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前、在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后、或者在所述血管重建术期间和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后将所述肽给药至所述对象,或者在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前、在所述血管重建术期间和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后,将所述肽持续给药至所述对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后,将所述肽给药至所述对象至少3小时、至少5小时、至少8小时、至少12小时或至少24小时。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前的至少8小时时、在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前的至少4小时时、在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前的至少2小时时、在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前的至少1小时时、或者在所述血管重建术之前的至少10分钟时,开始将所述肽给药至所述对象。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象患有心肌梗塞或者中风,或者需要血管成形术。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管重建术选自气囊血管成形术、旁路移植物插入、支架插入、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形术或定向性冠状动脉斑块旋切术。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管重建术为消除阻塞。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血管重建术为给药一种或多种血栓溶解剂。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血栓溶解剂选自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尿激酶、尿激酶原、链激酶、血纤维蛋白溶酶原的酰化形式、血纤维蛋白溶酶的酰化形式和酰化的链激酶-血纤维蛋白溶酶原复合物。
14.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象存在与脑组织有关的解剖无复流区的风险或者患有与脑组织有关的解剖无复流区,其中,所述解剖无复流区具有所述对象的微血管堵塞,所述微血管堵塞包括毛细管阻塞或微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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