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IPTV系统的基于手势的控制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43349.8 | 申请日: | 2011-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814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J.彼得森;M.塞德瓦尔;R.斯科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22 | 分类号: | H04N21/422;H04N21/433;H04N21/442;H04N21/64;H04N21/643;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姜冰;朱海煜 |
地址: | 瑞典斯*** | 国省代码: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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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iptv 系统 基于 手势 控制 | ||
1. 一种通过遥控器(110)上的手势来控制因特网协议电视(IPTV)系统(100;700)的方法,包括:
(a)确定(502)触摸所述遥控器的屏幕(112)的手指的数量;
(b)识别(504)所述手指的动作的至少一个特性;
(c)将所述手指的动作的至少一个识别的特性映射(506)到预定义手势的集合中对应的预定义手势;以及
(d)基于(c)中映射的手势,生成(508)要发送到所述IPTV系统的对应控制命令。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识别至少一个特性包括识别移动的类型和移动的方向;移动的所述类型包括轻拂、滑动、轻击和双轻击;并且移动的所述方向包括所述屏幕上向左、向右、向上、向下、对角和曲线的。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与三个手指的轻击相对应的控制命令在媒体流的暂停和播放之间切换所述IPTV系统。
4.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与三个手指的双轻击相对应的控制命令促使所述IPTV系统结束媒体流的播放。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指示屏幕位置、移动方向和每个手指的速度中至少之一的数据、手指之间的相应距离及由所述手指形成的空间图案来识别所述至少一个特性。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映射所述至少一个识别的特性包括将所述至少一个识别的特性分类到与预定义手势相对应的至少一个预定义类别中。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使用的手指的数量、平均总移动方向、初始移动方向、结束移动方向和手指之间的开始和结束距离中的至少之一来分类所述至少一个识别的特性。
8. 一种用于控制因特网协议电视(IPTV)系统(100;700)的遥控器(110),包括:
触敏屏幕(112);
可编程电子处理器(404),与所述触敏屏幕通信;以及
收发器(402),与所述可编程电子处理器通信;
其中所述处理器配置成确定触摸所述触敏屏幕的手指的数量,识别触摸所述屏幕的所述手指的动作的至少一个特性,将所述手指的动作的至少一个识别的特性映射到预定义手势的集合中对应的预定义手势,以及基于所映射的手势来生成对应的控制命令。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遥控器,其中所述处理器配置成通过至少识别移动的类型和移动的方向来识别动作的至少一个特性;移动的所述类型包括轻拂、滑动、轻击和双轻击;并且移动的所述方向包括所述屏幕上向左、向右、向上、向下、对角和曲线的。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遥控器,其中与三个手指的轻击相对应的控制命令在媒体流的暂停和播放之间切换所述IPTV系统。
11.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遥控器,其中与三个手指的双轻击相对应的控制命令促使所述IPTV系统结束媒体流的播放。
12.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遥控器,其中所述处理器配置成基于指示屏幕位置、移动方向和每个手指的速度中的至少之一的数据、手指之间的相应距离及由所述手指形成的空间图案来识别所述至少一个特性。
13.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遥控器,其中所述处理器配置成通过将所述至少一个识别的特性至少分类到对应于预定义手势的至少一个预定义类别中来映射所述至少一个识别的特性。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遥控器,其中基于使用的手指的数量、平均总移动方向、初始移动方向、结束移动方向和手指之间的开始和结束距离中的至少之一来分类所述至少一个识别的特性。
15. 一种具有非暂时存储的指令的计算机可读媒体,所述指令在由计算机运行时,促使所述计算机执行通过遥控器(110)上的手势来控制因特网协议电视(IPTV)系统(100;700)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
(a)确定(502)触摸所述遥控器的屏幕(112)的手指的数量;
(b)识别(504)所述手指的动作的至少一个特性;
(c)将所述手指的动作的至少一个识别的特性映射(506)到预定义手势的集合中对应的预定义手势;以及
(d)基于(c)中映射的手势,生成(508)要发送到所述IPTV系统的对应控制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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