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曲轴铣床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49517.4 | 申请日: | 2011-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535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2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武之;浦史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小松NTC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23C3/06 | 分类号: | B23C3/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岳雪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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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曲轴 铣床 | ||
1.一种曲轴铣床,其特征在于,具有:支承工件的沿主轴长度方向两端部的第一工件支承部及第二工件支承部;
沿所述主轴移动自如地配置在两个所述工件支承部之间、对工件进行加工的第一加工部;
配置在隔着所述第一加工部与所述第一工件支承部相反的一侧、用来夹持工件的第一工件支架;
所述第一工件支架具有:
与所述第一加工部一起移动的主体架;
分别设置在所述主体架的、与所述第一加工部相反一侧的侧面,其一端转动自如地支承在所述主体架上,另一端张合自如的一对夹具;
相对于所述一对夹具配置在所述第一加工部侧、使所述一对夹具沿所述主轴相对于所述主体架移动的第一夹具移动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曲轴铣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具移动机构具有从所述主体架向所述第一加工部侧突出的突出部;
所述第一加工部具有工件贯穿内部的刀具鼓,能够绕与所述主轴平行的摆动轴摆动,并且能够在与摆动轴正交的方向上移动;
所述第一夹具移动机构的突出部配置在所述第一加工部的移动区域外。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曲轴铣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具移动机构具有:沿所述主轴相对于所述主体架移动自如地被支承的可移动块体;
引导所述可移动块体移动的导向部;
使所述可移动块体移动的驱动部;
所述一对夹具由所述可移动块体支承。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曲轴铣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部具有:隔着所述一对夹具的转动支承部上下配置的第一导向单元及第二导向单元、以及在所述第一导向单元与所述第二导向单元之间配置在所述转动支承部侧方的第三导向单元。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曲轴铣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具移动机构的驱动部具有:前端固定在所述可移动块体的一部分的一个活塞、以及用来驱动所述一个活塞的缸体。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曲轴铣床,其特征在于,进而具有:在两个所述工件支承部之间与所述第一加工部相对配置、并且沿所述主轴移动自如、对工件进行加工的第二加工部;
配置在隔着所述第二加工部与所述第二工件支承部相反的一侧、用来夹持工件的第二工件支架;
所述第二工件支架具有:
与所述第二加工部一起移动的主体架;
分别设置在所述主体架的、与所述第二加工部相反一侧的侧面、其一端转动自如地支承在所述主体架、另一端张合自如的一对夹具;
相对于所述一对夹具配置在所述第二加工部侧、使所述一对夹具沿所述主轴相对于所述主体架移动的第二夹具移动机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曲轴铣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夹具移动机构具有从所述主体架向所述第一加工部侧突出的突出部;
所述第二加工部具有工件贯穿内部的刀具鼓,能够绕与所述主轴平行的摆动轴摆动,并且能够在与摆动轴正交的方向上移动;
所述第二夹具移动机构的突出部配置在所述第二加工部的移动区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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