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储存容器可挤压的化妆品单元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55395.X | 申请日: | 2011-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20934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0-12 |
发明(设计)人: | H·斯特尔达科;M·戈伊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格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D40/26 | 分类号: | A45D40/26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张涛 |
地址: | 德国贝***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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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储存 容器 挤压 化妆品 单元 | ||
1.一种化妆品单元尤其是睫毛膏单元,其包括用于容纳化妆品的储存容器以及用于涂抹化妆品的化妆品涂抹器,
其中,所述化妆品涂抹器能够如此插入所述储存容器,以使所述化妆品涂抹器沾取存在于所述储存容器中的化妆品,
其特征在于,
所述储存容器的至少一个壁部分是如此弹性地构成的,即,通过向所述区域施加压力,使得所储存的化妆品中的大部分能够从所述储存容器的远离涂抹器的区域被挤入所述储存容器的邻近涂抹器的区域,
其中,所述邻近涂抹器的区域与所述远离涂抹器的区域是通过分隔壁互相分隔的,所述分隔壁具有多个彼此间隔的通孔,化妆品能够通过所述通孔被挤入所述邻近涂抹器的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壁具有篮筐状外形。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壁是如此构造和设置的,即,当所述涂抹器完全插入所述储存容器时,所述分隔壁在五个侧面环绕所述涂抹器的直接用于涂抹的部段中的至少一部分。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大致仅所述篮筐状分隔壁的底面设有所述通孔。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大致仅所述篮筐状分隔壁的底面和两个大侧面设有所述通孔。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之间的连接片的合计面积小于所述通孔总和所覆盖的面积。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容器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由大致刚性的材料制成,优选由硬弹性塑料制成,所述第二部分由比所述第一部分明显更有弹性的材料制成,其中,所述第二部分与所述第一部分直接相连。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容器的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是彼此密封卡接的。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容器的所述第一部分或者所述第二部分具有至少一个在周向上呈环形的密封条,所述密封条被所述第二部分或所述第一部分的也呈环形的密封槽环抱。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容器的所述第一部分具有插入开口,所述化妆品涂抹器能够从外部通过所述插入开口被插入所述储存容器。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构成所述分隔壁的构件是另一单独构件,其构成了所述储存容器的第三部分。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构成所述分隔壁的所述构件与所述储存容器的所述第一部分相连,优选是卡接。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具有容纳部,所述篮筐状分隔壁能够被插入所述容纳部,并且所述篮筐状分隔壁能够被固定在所述容纳部中,优选是通过与所述第一部分的卡接而被固定在所述容纳部中。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的所述容纳部是如此构造的,即,所述篮筐状分隔壁只能从后来的储存空间侧被推入所述第一部分的所述容纳部,其中,所述容纳部优选具有至少一个凸出部或者环形凸缘,其能够阻止向外拔出完成装配的所述化妆品单元的所述篮筐状分隔壁。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单元包括擦拭器,所述擦拭器被插入所述篮筐状分隔壁,从而所述分隔壁沿所述擦拭器的周向以形状配合方式环抱。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的所述容纳部是如此构造的,即,所述篮筐状分隔壁能够连同由其形状配合地环抱的擦拭器一起从后来的储存空间侧被插入所述第一部分的所述容纳部,其中,优选仅所述篮筐状分隔壁与所述第一部分卡接,并且所述擦拭器具有凸缘,其形状配合地保持在所述篮筐状分隔壁与所述第一部分的至少一个凸出部或者凸缘之间。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化妆品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篮筐状分隔壁具有自身封闭的周向区域,也就是没有通孔的周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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