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安全界石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55869.0 | 申请日: | 2011-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702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8 |
发明(设计)人: | 朴柱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朴柱龙 |
主分类号: | E01C11/22 | 分类号: | E01C11/22;E01C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2 | 代理人: | 曾永珠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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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界石 | ||
1.一种安全界石,其设置在游乐设施上以划分游乐空间,其特征在于,包括:
软性部(10),由软性材料构成;
主体部(20),由水泥材料构成,并结合在所述软性部(10)的下部;以及
结合部(30),用于结合所述软性部(10)和所述主体部(20)之间,
所述软性部(10)在下部面的中央附近形成空间部(13),所述主体部(20)形成与所述软性部(10)的空间部(13)对应的突出部(22),所述结合部(30)形成在所述空间部(13)和所述突出部(22)之间,用于结合所述软性部(10)和所述主体部(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界石,其特征在于,所述软性部(10)和所述主体部(20)形成为朝一方向长的杆形,
所述空间部(13)和所述突出部(22)沿所述软性部(10)和所述主体部(20)的长度方向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界石,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部(20),包括:下部主体(21),形成为杆形;以及突出部(22),在所述下部主体(21)的上部面的中央附近沿所述下部主体(21)的长度方向突出形成,
所述软性部(10)包括:上部软性板(11),用于覆盖所述突出部(22)的上部面;下部软性板(12),突出形成于所述上部软性板(11)的下部面中央两侧,用于覆盖所述下部主体(21)的上部面中央的侧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界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22)的上部面的横幅(22a)形成为所述上部软性板(11)的上部面横幅(11a)的30%-70%。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界石,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软性板(11)的厚度考虑冲击吸收功能和与主体部(20)的结合性,形成为所述软性部(10)和所述主体部(20)的整体高度的15%-40%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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