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标记方法及脲醛树脂产品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57973.3 | 申请日: | 2011-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376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07 |
发明(设计)人: | 吉村雄次;岛和义;本田利幸;平尾和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41M5/26 | 分类号: | B41M5/26;B23K26/00;C08J7/00;C08K3/22;C08L61/24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李振东;过晓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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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标记 方法 脲醛树脂 产品 | ||
1.对包含作为主要成分的脲醛树脂的脲醛树脂产品进行标记的激光标记方法,该方法包括:通过用波长为1064nm以下的激光器进行照射而对含有3.0重量%以上二氧化钛的脲醛树脂产品进行标记。
2.对包含作为主要成分的脲醛树脂的脲醛树脂产品进行标记的激光标记方法,该方法包括:通过用波长为532nm以下的激光器进行照射而对含有0.1重量%以上二氧化钛的脲醛树脂产品进行标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激光标记方法,其中所述激光器的脉冲宽度小于20ns。
4.包含作为主要成分的脲醛树脂的脲醛树脂产品,其中所述脲醛树脂产品含有3.0重量%以上的二氧化钛,并且具有通过使用波长为1064nm以下的激光器形成的标记。
5.包含作为主要成分的脲醛树脂的脲醛树脂产品,其中所述脲醛树脂产品含有0.1重量%以上的二氧化钛,并且具有通过使用波长为532nm以下的激光器形成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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