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的动力传递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64611.7 | 申请日: | 2011-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86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小林和贵;宫崎刚枝;高桥知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信AI株式会社;丰田汽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W20/00 | 分类号: | B60W20/00;B60K6/48;B60K6/547;B60L11/14;B60L15/20;B60W10/08;B60W10/10;F02D29/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高龙鑫 |
地址: | 日本爱知***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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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动力 传递 控制 装置 | ||
1.一种车辆的动力传递控制装置,适用于具有内燃机和电动机作为动力源的车辆,该车辆的动力传递控制装置具有:
手动变速器,所述手动变速器为根据驾驶员操作的换挡操作构件的挡位来选择变速挡、且不具有扭矩转换器的手动变速器,并且,所述手动变速器构成为,具有从所述内燃机输出轴输入动力的输入轴和向所述车辆的驱动轮输出动力的输出轴,并具有在所述变速器输入轴和所述变速器输出轴之间没有确立动力传递系统、且在所述电动机输出轴和所述变速器输出轴之间确立了动力传递系统的一个或多个电动机行驶变速挡,和在所述变速器输入轴和所述变速器输出轴之间确立了动力传递系统的一个或多个内燃机行驶变速挡,其中,通过将所述换挡操作构件移动至与所述电动机行驶变速挡对应的挡位来选择并实现所述电动机行驶变速挡,通过将所述换挡操作构件移动至与所述内燃机行驶变速挡对应的挡位来选择并实现所述内燃机行驶变速挡,
摩擦离合器,所述摩擦离合器安装在所述内燃机输出轴和所述手动变速器输入轴之间,并根据驾驶员操作的离合器操作构件的操作量来改变接合状态,
控制机构,所述控制机构控制所述内燃机输出轴的驱动扭矩即内燃机驱动扭矩、及所述电动机输出轴的驱动扭矩即电动机驱动扭矩,
第一检测机构,所述第一检测机构检测所述离合器操作构件的操作,
第二检测机构,所述第二检测机构检测由驾驶员操作的所述车辆加速用的加速操作构件的操作量,
第三检测机构,所述第三检测机构检测所述选择的变速挡,
判断机构,所述判断机构基于所述离合器操作构件的操作来判断所述离合器操作构件是否被操作;其中,
所述控制机构构成为,在选择了所述电动机行驶变速挡的情况被检测到时,将所述内燃机维持在停止状态,在选择了所述内燃机行驶变速挡的情况被检测到时,运转所述内燃机并基于所述加速操作构件的操作量来调整所述内燃机驱动扭矩,并且,
所述控制机构构成为,在判断为所述离合器操作构件被操作的状态下,当检测到选择了所述电动机行驶变速挡的情况时,将所述电动机驱动扭矩调整为基于所述加速操作构件的操作量及所述离合器操作构件的操作量来确定的通常扭矩值,而在判断为所述离合器操作构件没有被操作的状态下,当检测到选择了所述电动机行驶变速挡的情况时,将所述电动机驱动扭矩调整为小于所述通常扭矩值的值。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的动力传递控制装置,其中,
具有警告机构,在判断为所述离合器操作构件没有被操作的状态下,当检测到选择了所述电动机行驶变速挡的情况时,对驾驶员进行警告。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的动力传递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机构构成为,在判断为所述离合器操作构件没有被操作的状态下,当检测到选择了所述电动机行驶变速挡的情况时,将所述电动机驱动扭矩调整为0。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的动力传递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机构构成为,在判断为所述离合器操作构件没有被操作的状态下,当检测到选择了所述内燃机行驶变速挡的情况时,将所述内燃机维持在停止状态。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的动力传递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变速器输出轴相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电动机行驶变速挡的所述电动机输出轴的减速比,要大于所述变速器输出轴相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内燃机行驶变速挡的所述变速器输入轴的减速比中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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