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包括反射部件的光引导装置并且向下反射光的照明装置及相关的支承件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64620.6 | 申请日: | 2011-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42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R·佩龙;P·布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标致·雪铁龙汽车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17/00;F21S8/1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琼 |
地址: | 法国韦利济***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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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包括 反射 部件 引导 装置 并且 向下 反射光 照明 相关 支承 | ||
1.一种照明装置(D),其包括至少一个细长的光引导装置(G),所述光引导装置(G)包括两个相反的端部(E1,E2),每个所述端部设有适于允许其固定在支承件(S)上的第一固定部件(MF1),所述两个相反的端部通过适于引导光的主区段(PP)相连接,所述主区段包括外表面(FE),所述外表面在后区段(PR)的一部分上设有适于将光向前区段(PV)反射的反射部件(MR),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一体连接至所述主区段(PP)的选定部位的至少一个第二固定部件(MF2),所述选定部位在后区段(PR)一侧上并且在所述反射部件(MR)的正上方,以便向下反射光,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部件适于一体连接至所述支承件(S)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第二固定部件(MF2)被安置为凸块形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块(MF2)从所述光引导装置(G)的主区段(PP)的所述后区段(PR)伸出。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第二固定部件(MF2)是所述光引导装置(G)的一体化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第一固定部件(MF1)是所述光引导装置(G)的一体化部分。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部件(MR)被限定在所述光引导装置(G)的主区段(PP)的后区段(PR)的基本平坦的部分(PN)上。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部件(MR)安置为三维立体的形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维立体(MR)包括彼此基本上平行的凹槽,所述凹槽基本上垂直于所述光引导装置(G)的大体方向。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在所述光引导装置(G)的两个端部的至少其中之一前面的至少一个光源(SL)。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光源(SL)包括至少一个发光二极管。
11.一种包括至少一个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D)的支承件(S)。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支承件,其特征在于,其构成车辆的灯组件(BO)的箱体。
13.车辆的灯组件(BO),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和12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承件(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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