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确定通信系统中的关联事件的技术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68903.8 | 申请日: | 2011-03-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304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安德拉斯·拉茨;安德拉斯·沃瑞斯;埃德温·谢;奥斯卡·齐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24 | 分类号: | H04L12/24;H04L29/06;G06F11/07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赵伟 |
地址: | 瑞典斯*** | 国省代码: | 瑞典;S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确定 通信 系统 中的 关联 事件 技术 | ||
1.一种用于确定在一个或更多个网元(30;40)中发生的事件之间的关联性的方法,其中,所述事件之间的关联性是因根事件通过所述一个或更多个网元(30;40)的通信实体的传播而产生,所述方法包括:
从一个或更多个网元(30;40)接收多个事件消息,其中,与特定网元(30;40)所报告的事件相关的事件消息用信号传递一个或更多个上下文标识符,所述一个或更多个上下文标识符描述在所述事件发生时所述事件发生的所述通信实体的内部通信状态;以及
确定相同上下文标识符所链接的关联事件的集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个上下文标识符包括指示上下文类型的第一参数以及指示相关联标识值的第二参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关联事件消息包括具有相同上下文类型并且具有相同标识值的至少一个上下文标识符时,确定两个事件为关联的。
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事件消息中的至少一个指示与所述事件中所涉及的不同通信实体相关的两个或更多个上下文标识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关联事件消息是经由包括一个或更多个中间事件消息的链进行链接的时,确定两个事件为关联的,其中,两个事件消息之间的链接是由所述两个事件消息中具有相同上下文类型并且具有相同标识值的至少一个上下文标识符所定义的。
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通信实体的内部通信状态是通过以下上下文类型中的一个或更多个进行描述的:
用户上下文;
网络小区上下文;
报告网元侧的网元上下文、网元组件上下文、网络接口上下文、网络协议上下文和卖家特定容器上下文中的至少一个;以及
所述报告网元的对等侧的网元上下文、网元组件上下文、网络接口上下文、网络协议上下文和卖家特定容器上下文中的至少一个。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针对每个上下文,定义允许至少在本地区分不同上下文的唯一标识值。
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上下文标识符与未包括在报告所述事件的所述网元(30)中或与报告所述事件的所述网元(30)不同的通信实体有关。
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上下文标识符与位于报告所述事件的所述网元(30)的对等侧的网元(40)的通信实体有关。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网元(30)报告的所述事件消息包括:与所述报告网元(30)的第一通信实体有关的至少一个第一上下文标识符,以及与所述对等侧的所述网元(40)的第二通信实体有关的至少一个第二上下文标识符。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报告网元(30)已经在上下文设置处理和配置处理中的至少一个期间从中央网络管理实体(20)获得关于与所述对等侧有关的所述第二上下文标识符的信息。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报告网元(30)已经在上下文交换处理期间从所述对等侧的网元(40)获得关于与所述对等侧有关的所述第二上下文标识符的信息。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网元(30)报告的所述事件消息包括与所述报告网元(30)的第一通信实体有关的至少一个第一上下文标识符,并且所述方法还包括:响应于接收所述事件消息,基于所存储的配置信息确定与对等侧的所述网元(40)的第二通信实体有关的至少一个第二上下文标识符。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上下文标识符是基于所述第一上下文标识符在配置数据库中通过查找处理来确定的。
1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生成用于所述关联事件的集合的关联性图,所述关联性图包括顶点以及连接所述顶点的边,其中,每个顶点表示特定事件,每个边表示所连接的顶点所表示的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如果存在与两个事件相关联的至少一个相同的上下文标识符,则在两个顶点之间添加边;
分析所述图以确定至少一个根顶点;以及
基于所述至少一个根顶点,确定所述关联事件之间的至少一个根事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未经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68903.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