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生物饲料的虾苗的生产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70005.6 | 申请日: | 2011-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586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发明(设计)人: | 姜淳太;全真荣;韩在甲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象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01K61/00 | 分类号: | A01K61/00;A23K1/18;A23K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谢顺星;张晶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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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生物 饲料 生产 方法 | ||
1.一种虾苗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给幼虾供给小球藻、轮虫、及卤虫作为生物饲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虾苗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球藻的供给期从幼虾开口阶段至后期仔虾(post-larvae)阶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虾苗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轮虫的供给期是从溞状(zoea)幼体阶段至糠虾幼体(mysis)阶段。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虾苗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卤虫的供给期是从糠虾幼体阶段至后期仔虾阶段。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虾苗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球藻的供给期是从幼虾开口阶段至后期仔虾阶段;所述轮虫的供给期是从溞状幼体阶段至糠虾幼体阶段。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虾苗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球藻的供给期是从幼虾开口阶段至后期仔虾阶段;所述轮虫的供给期是从溞状幼体阶段至糠虾幼体阶段;所述卤虫的供给期是从糠虾幼体阶段至后期仔虾阶段。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虾苗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球藻以浓缩液方式供给120-150g(干燥重量)/L,所述浓缩液每日一次以每养殖13吨用100-600mL的比例供给。
8.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虾苗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轮虫按每次33-70条/虾个体的喂食量,每日供给3至4次。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虾苗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轮虫在溞状幼体第1阶段按每次33-50条/虾个体的喂食量,从溞状幼体第2阶段至溞状幼体第3阶段按每次46-66条/虾个体的喂食量,从溞状幼体第3阶段至糠虾3阶段按每次50-70条/虾个体的喂食量,分别每日供给3至4次。
10.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种虾苗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卤虫以600-1000条/mL的浓缩液方式,按每次200-250g的喂食量供给,所述浓缩液在糠虾幼体阶段至后期仔虾阶段,每日供给2至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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