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致变色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71390.6 | 申请日: | 2011-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198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05 |
发明(设计)人: | 山田宪司;冈田伸二郎;宫崎和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7D495/14 | 分类号: | C07D495/14;G02F1/15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英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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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色 器件 | ||
1.电致变色器件,包括一对电极和配置在该一对电极之间的组合物,该组合物含有电解质和有机电致变色化合物,
其中该有机电致变色化合物包括显示电致变色性能的电致变色部分和与该电致变色部分直接键合的芳环,
该电致变色部分形成一个共轭平面,
该芳环的、并且和与该电致变色部分键合的原子相邻的原子具有取代基,该取代基具有等于或大于甲基的体积的体积,并且
该一对电极具有150μm以下的电极间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致变色器件,其中该有机电致变色化合物为阳极性电致变色有机化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电致变色器件,其中该有机电致变色化合物还包含阴极性电致变色有机化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3的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器件,其中该电致变色部分的最长吸收波长比该芳环的最长吸收波长长。
5.根据权利要求1-4的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器件,其中该电致变色部分的HOMO比该周边部分的HOMO高。
6.根据权利要求1-5的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器件,其中该电致变色部分含有噻吩环。
7.根据权利要求1-6的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器件,其中该芳环是苯环。
8.根据权利要求1-7的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器件,其中该芳环上的取代基是给电子基团。
9.根据权利要求1-8的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器件,其中该芳环上的给电子基团是烷氧基。
10.根据权利要求1-9的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器件,其中该有机电致变色化合物是氧化时在可见范围内具有吸收的阳极性电致变色有机化合物。
11.滤光器,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0的任一项的电致变色器件和开关器件。
12.透镜单元,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的滤光器和摄像光学系统。
13.摄像装置,包括摄像光学系统、根据权利要求11的滤光器和用于通过该滤光器来摄像的摄像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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