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益晚美白牙膏和一种益早益晚美白的组合牙膏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05853.5 | 申请日: | 2012-0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123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陈敏珊;江山;李俊;王战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薇美姿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81 | 分类号: | A61K8/81;A61K8/55;A61Q11/00;A61K8/24;A61K8/362 |
代理公司: | 广州圣理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02 | 代理人: | 顿海舟;王培琼 |
地址: | 510665 广东省广州市天***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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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益晚美白 牙膏 益早益晚美白 组合 | ||
1.一种益早益晚美白的组合牙膏,其特征在于,由早晨使用的益早美白牙膏和晚上使用的益晚美白牙膏组成;
所述益早美白牙膏的原料包括保湿剂、摩擦剂、增稠剂、焦磷酸盐、植酸盐,各原料的重量份数如下:
保湿剂 2~80份
摩擦剂 30~60份
增稠剂 0.8~2份
焦磷酸盐 0.05~2份
植酸盐 0.05~2份;
所述益晚美白牙膏的原料包括保湿剂、摩擦剂、增稠剂、焦磷酸盐、植酸盐、乙烯基甲醚/马来酸酐共聚物和柠檬酸锌,各原料的重量份数如下:
保湿剂 2~80份
摩擦剂 30~60份
增稠剂 0.8~2份
焦磷酸盐 0.05~2份
植酸盐 0.05~2份
乙烯基甲醚/马来酸酐共聚物 0.01~0.05份
柠檬酸锌 0.05~0.2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牙膏,其特征在于,所述益早美白牙膏和益晚美白牙膏还包括表面活性剂,表面活性剂的重量份数为1.6~3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牙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剂为二氧化硅和碳酸钙的混合物,所述混合物中二氧化硅的重量百分比为5%~45%。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牙膏,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湿剂为甘油、山梨醇、丙二醇或聚乙二醇中的一种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牙膏,其特征在于,所述增稠剂为汉生胶、羟乙基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羟丁基纤维素、羟丙甲基纤维素、黄原胶、瓜尔胶或卡波姆中的一种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牙膏,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活性剂为十二烷基硫酸钠或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7.一种益晚美白牙膏,其特征在于,原料包括保湿剂、摩擦剂、增稠剂、焦磷酸盐、植酸盐、乙烯基甲醚/马来酸酐共聚物和柠檬酸锌,各原料的重量份数如下:
保湿剂 2~80份
摩擦剂 30~60份
增稠剂 0.8~2份
焦磷酸盐 0.05~2份
植酸盐 0.05~2份
乙烯基甲醚/马来酸酐共聚物 0.01~0.05份
柠檬酸锌 0.05~0.2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益晚美白牙膏,其特征在于,还包表面活性剂,表面活性剂的重量份数为1.6~3份。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一种益晚美白牙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擦剂为二氧化硅和碳酸钙的混合物,所述混合物中二氧化硅的重量百分比为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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