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12233.4 | 申请日: | 2012-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088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马场匡史;仓桥永年;冠野桂范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液晶显示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F21V7/1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伟;金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液晶面板;和
背光源单元,所述背光源单元配置在所述液晶面板的背面侧,并且从所述液晶面板侧开始依次具有反射片、发光二极管基板以及金属板,所述反射片具有以使与所述液晶面板相对的面成为凹面的方式弯曲的形状,所述发光二极管基板沿着长度方向配置有多个发光二极管,所述金属板用于固定所述发光二极管基板,
所述金属板的宽度方向的长度大于所述发光二极管基板的宽度方向的长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金属板在前表面具有收纳所述发光二极管基板的发光二极管基板收纳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片在所述发光二极管基板的宽度方向外侧的区域中通过反射片固定件而固定在所述金属板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金属板在其背面具有反射片固定件收纳部,所述反射片固定件收纳部收纳所述反射片固定件的在所述金属板的背面侧露出的部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二极管基板通过发光二极管基板固定件而固定在所述金属板上,
所述发光二极管基板具有发光二极管基板固定件收纳部,所述发光二极管基板固定件收纳部收纳所述发光二极管基板固定件的在所述发光二极管基板的前表面侧露出的部分。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金属板通过金属板固定件而固定在收纳所述液晶面板及所述背光源单元的箱体上,
在所述金属板的前表面具有金属板固定件收纳部,所述金属板固定件收纳部收纳所述金属板固定件的在所述金属板的前表面侧露出的部分。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片固定件的中心位置在长度方向上的位置处在位于最接近该反射片固定件的位置处的两个所述发光二极管的长度方向之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片固定件的中心位置配置在将位于最接近该反射片固定件的位置处的两个所述发光二极管的中心连结起来的线段的中垂线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液晶显示器株式会社,未经松下液晶显示器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12233.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具备故障电池隔离功能的电池管理系统和方法
- 下一篇:光电元件及其制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