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主体部以及具备该摄像主体部的摄像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22418.3 | 申请日: | 2009-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05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中野俊文;铃木达哉;后藤尚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13/06 | 分类号: | G02B13/06;G03B17/14;G03B19/06;G03B19/12;H04N5/22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党晓林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主体 以及 具备 装置 | ||
1.一种摄像主体部,所述摄像主体部具有:
装卸部,该装卸部用于装卸摄影光学系统;
光路分割单元;
摄像元件;以及
转换光学系统,
所述摄像主体部的特征在于,
所述转换光学系统由前侧透镜系统和后侧透镜系统构成,
所述摄像主体部具备第一移动机构和第二移动机构,所述第一移动机构使所述光路分割单元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移动,所述第二移动机构使所述前侧透镜系统在所述第一位置和第三位置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主体部,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光路分割单元移动至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二移动机构使所述前侧透镜系统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主体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转换光学系统是在所述摄像主体内部不形成中间像的光学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主体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转换光学系统是在所述摄像主体内部形成中间像的光学系统。
5.一种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摄像装置具备权利要求1所记载的摄像主体部和所述摄影光学系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奥林巴斯株式会社,未经奥林巴斯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22418.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促进创面愈合的护理液
- 下一篇:简易的一次性吸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