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翻滚保护系统的车辆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39515.3 | 申请日: | 2012-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25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夏华清;汤小生;马芳武;赵福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1/0136 | 分类号: | B60R21/0136;B60R21/20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李爱华 |
地址: | 3170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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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翻滚 保护 系统 车辆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汽车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具有翻滚保护系统的车辆。
背景技术
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和汽车性能的提高,汽车的行驶速度越来越快,特别是由于汽车拥有量的迅速增加,交通越来越拥挤,使得事故更为频繁,所以汽车的安全性就变得尤为重要。
当汽车发生碰撞时,汽车与汽车或汽车与障碍物之间的碰撞为一次碰撞,一次碰撞后,汽车速度将急剧变化,驾驶员和乘员就会受到惯性力的作用向前运动,并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或仪表盘发生碰撞,这种碰撞为二次碰撞。一次碰撞的强度越大,惯性力也越大,导致车内乘员、驾驶员在二次碰撞中遭受伤害的程度也就越大,死伤也就越严重,为了减少伤亡,车内一般都配备有座椅安全带和安全气囊,而安全气囊和安全带只能减轻驾驶员及乘员在二次碰撞中遭受的伤害,而一次碰撞,尤其是当汽车发生事故发生翻滚时,不仅损坏汽车,更容易使驾驶员及乘员遭受严重的二次碰撞的伤害,是当前需要解决的课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翻滚保护系统的车辆,可以缓解车辆发生翻滚时外界对车辆的冲击,有效保护了车辆和乘人安全。
为达上述优点,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翻滚保护系统的车辆,包括车厢地板、车头、车尾、车顶、以及多个气囊模组。该多个气囊模组分别设置于该车厢地板、该车头、该车尾、以及该车顶,每个气囊模组均包括气囊容置腔、收容于该气囊容置腔中的爆炸模块与收起的安全气囊以及盖板。该气囊容置腔具有开口,且该开口朝向该车辆的外部,该盖板覆盖该气囊容置腔的该开口。该车辆进一步包括传感器,该些气囊模组内的爆炸模块由该传感器控制起爆并使相应的安全气囊急剧膨胀并冲出相应的盖板。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该车辆进一步包括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该传感器与该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电连接,该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与该爆炸模块电连接。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该爆炸模块包括电爆管、点火药粉、以及气体发生剂,该电爆管内包括点火介质。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该车辆进一步包括电爆管电路,该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通过该电爆管电路与该电爆管电连接,当该传感器检测到该车辆发生翻滚时,该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立即接通该电爆管电路点燃该些爆炸模块中的电爆管的点火介质,火焰引燃该点火药粉及该气体发生剂,产生大量气体使安全气囊急剧膨胀,冲出相应的盖板。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该传感器包括翻滚传感器及碰撞传感器,该翻滚传感器用于感测该车辆的翻滚状态,该碰撞传感器用于感测该车辆的碰撞状态,当该翻滚传感器感测到该车辆处于翻滚状态时,该翻滚传感器同时控制该车厢地板、该车头、该车尾、以及该车顶设置的气囊模组起爆,当该碰撞传感器感测到该车辆处于碰撞状态、而该水平传感器未感测到该车辆处于翻滚状态时,该碰撞传感器仅引爆该车头以及该车尾所对应的气囊模组。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该翻滚传感器为水平传感器。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该碰撞传感器为加速度传感器。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该翻滚传感器设置于该车辆的车顶或车厢地板。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该碰撞传感器设置于该车辆的车头或车尾。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当车辆发生事故翻滚时,安装在车厢地板、前车尾以及车顶的安全气囊打开,保护着车身,减轻了车辆与外界的碰撞力度,有效保证车辆和乘人安全。
为让本发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具有翻滚保护系统的车辆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气囊模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翻滚保护系统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车辆在全部气囊模组被引爆后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翻滚保护系统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具有翻滚保护系统的车辆的示意图,请参照图1,本发明提出的具有翻滚保护系统的车辆10包括车厢地板11、车头12、车尾13、以及车顶14。在车厢地板11、车头12、车尾13、以及车顶14均设置有气囊模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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