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42423.0 | 申请日: | 2012-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87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周思未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佳世达电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04 | 分类号: | F16M11/04;F16M11/16;F16M11/2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01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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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器和用于支撑该显示器于平台上的支撑装置,该显示器的左侧下缘距离该平台的距离为第一距离,该显示器的右侧下缘距离该平台的距离为第二距离;其特征在于,
该显示器的背壳上具有第一锯齿结构;
该支撑装置具有固定部和锁固件,该锁固件用于将该固定部锁固于该显示器的背壳上,该固定部具有相对的两个端部,该两个端部的至少其中之一具有第二锯齿结构,该第二锯齿结构可移动地齿合于该第一锯齿结构;
其中,当欲调整该第一距离与该第二距离之间的高低差时,通过改变该第一锯齿结构与该第二锯齿结构之间的相互齿合位置,以调整该显示器左右两侧的该高低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该第二锯齿结构的该端部的形状为弧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背壳上具有第一固定孔,该固定部上具有第二固定孔,该锁固件依次锁固于该第二固定孔及该第一固定孔,且该第一固定孔与该第二固定孔至少其中之一为椭圆形孔。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该端部均具有第二锯齿结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固定部由两个相互分离的部件组成,两个该端部位于两个该部件中相距最远的两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支撑装置还具有转轴部,该转轴部具有转轴,该转轴与该固定部上的轴孔结合使得该固定部可绕该转轴旋转。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固定部上具有耳部,该轴孔位于该耳部。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支撑装置还包括支架以及底座,该支架具有相对的第一端及第二端,该第一端与该底座固定,该第二端与该转轴部固定。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转轴部通过螺钉锁固于该支架的该第二端;或者,该转轴部具有卡勾,该支架的该第二端具有卡扣,该转轴部与该支架通过该卡勾与该卡扣卡合连接。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显示装置为液晶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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