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行破坏的透皮治疗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43864.2 | 申请日: | 2007-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60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H-R·霍夫曼;T·希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LTS勒曼治疗系统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9/70 | 分类号: | A61K9/70;A61K45/00;A61K47/02;A61P25/04;A61P23/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殷骏 |
地址: | 德国安***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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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行 破坏 治疗 系统 | ||
1.透皮治疗系统TTS,其含有活性物质、导致该活性物质不能使用的化学剂和媒质,其中活性物质和化学剂是在空间上彼此分开的,所述媒质固定于TTS的外覆盖层内部,将所述媒质调整到这样的形式,所述化学剂作为溶液存在于包中,所述媒质还包括吸收性材料和塑料星,无论在何种方向将所述TTS从患者的皮肤除去,所述星的几何形状确保所述包在每种情况下被戳破,引起活性物质与使该活性物质不能使用的化学剂彼此接触并通过该接触破坏该活性物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TTS为透皮硬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性材料是吸水纸或纤维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学剂是氧化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学剂是高锰酸钾。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在从患者的皮肤除去TTS后活性物质和化学剂化学地相互反应。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透皮硬膏具有如下构造:1)经硅化的聚酯薄膜、2)含活性物质的压敏层、3)纤维网、4)高锰酸钾溶液包、5)塑料星和6)具有无活性物质的压敏层的聚酯薄膜。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物质是镇痛剂。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物质是麻醉剂。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物质是吗啡衍生物、海洛因或丁丙诺啡。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物质是芬太尼、舒芬太尼或阿芬太尼。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星是由硬塑料材料制成的五角星。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透皮治疗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物质是丁丙诺啡且所述化学剂是高锰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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