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组件及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47345.3 | 申请日: | 2012-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291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08 |
发明(设计)人: | 鲁林海;黄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1 | 分类号: | G06F3/041;G06F3/048;G02F1/1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 代理人: | 郑立明;黄晓军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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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组件 终端 | ||
1.一种显示组件,包括:经粘接层贴合设置的触控屏和液晶显示模组,触控屏上设有按键标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导光部件,设置在所述触控屏与液晶显示模组之间对应于触控屏上设置的按键标识处;
发光部件,设置在所述导光部件的一侧,发光部件的发光端朝向所述导光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部件设置在所述导光部件的一侧的所述触控屏上或所述液晶显示模组上;
或,所述发光部件夹设在所述导光部件的一侧的所述触控屏与液晶显示模组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模组由后端和前端构成;其中后端设置在所述触控屏设置所述按键标识处的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模组的后端为非液晶显示材料制成的结构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屏与液晶显示模组之间设置所述导光部件处未设置粘接层,所述导光部件的厚度不大于所述粘接层的厚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件的面积不小于所述触控屏上设置的按键标识的面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屏上设置的按键标识在触控屏垂直方向上的正投影面积处于所述导光部件的面积之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件采用导光膜。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部件采用发光二极管。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粘接层采用光学胶层。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屏由贴合在一起的透明保护屏和触控感应器构成;所述按键标识设置在透明保护屏与触控感应器的贴合面上。
12.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设有显示组件的显示装置,所述显示组件采用上述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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