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63069.X | 申请日: | 2012-03-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28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钱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盛乐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菅秀君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新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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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终端 待解屏 待机 状态 转换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当移动终端处于待机状态时,监听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行为;以及
当监听到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行为时,判断所述操作行为是否为有效行为;若不是有效行为,则继续监听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行为;若是有效行为,则使移动终端由待机状态转换为待解屏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移动终端由待机状态转换为待解屏状态的步骤之后,还包括继续监听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行为,当预设时间内未监听到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行为时,则使移动终端由待解屏状态转换为待机状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效行为是指用户握持移动终端时手掌仅遮挡带显示屏的移动终端的正面或不带显示屏的移动终端的背面并使所述移动终端在预设距离内移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握持移动终端时手掌仅遮挡带显示屏的移动终端的正面或不带显示屏的移动终端的背面包括五指握持终端、十指握持终端和手掌握持终端。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距离为0.1厘米至2米。
6.一种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听模块,用于当移动终端处于待机状态时,监听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行为;
唤醒模块,用于使移动终端由待机状态转换为待解屏状态;以及
检测模块,用于当所述监听模块监听到所述操作行为时,判断所述操作行为是否为有效行为;若不是有效行为,则通知所述监听模块继续监听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行为;若是有效行为,则通知所述唤醒模块使移动终端由待机状态转换为待解屏状态。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模块包括: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操作行为是否为有效行为;
通知模块,用于当所述判断模块判断所述操作行为不是有效行为,通知所述监听模块继续监听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行为,当所述判断模块判断所述操作行为是有效行为,通知所述唤醒模块使移动终端由待机状态转换为待解屏状态。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睡眠模块,用于使移动终端由待解屏状态转换为待机状态;
所述监听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待解屏模块使移动终端由待机状态转换为待解屏状态后,继续监听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行为,当预设时间内未监听到用户对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行为时,通知所述睡眠模块使移动终端由待解屏状态转换为待机状态。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效行为是指用户握持移动终端时手掌仅遮挡带显示屏的移动终端的正面或不带显示屏的移动终端的背面并使所述移动终端在预设距离内移动。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终端待解屏待机状态转换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握持移动终端时手掌仅遮挡带显示屏的移动终端的正面或不带显示屏的移动终端的背面包括五指握持终端、十指握持终端和手掌握持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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