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全飞秒显微手术的透镜分离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64798.7 | 申请日: | 2012-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91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王雁;鲍锡柳;张哲;左彤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雁;鲍锡柳;张哲 |
主分类号: | A61F9/01 | 分类号: | A61F9/01 |
代理公司: |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09 | 代理人: | 王来佳 |
地址: | 300020 天津市和平***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全飞秒 显微 手术 透镜 分离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医疗器械领域,涉及与角膜屈光手术有关的显微手术器械,尤其是一种用于全飞秒显微手术的透镜分离器。
背景技术
近年来,角膜屈光手术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出现了许多新技术和新的治疗方法。飞秒激光作为一种新的技术和理念,2000年获美国FDA认可用于角膜屈光手术,基于其精确切割的特点,全飞秒手术作为一种全新的术式,其良好的安全性、有效性、可预测性及稳定性,成为关注的焦点。其手术原理为飞秒激光通过一个非压平的锥镜精确聚焦在预设的角膜基质平面,依次进行基质透镜的后表面和前表面的扫描,然后是透镜的边切和角膜瓣的边切。下一步则是利用显微分离器械将透镜组织彻底分离并从切口取出,完成手术。从飞秒激光基质透镜切除术(Femtosecond lenticule extraction,FLEx)发展到飞秒激光微小切口基质内透镜取出术(Small Incision Lenticule Extraction SMILE),其中角膜瓣的边切范围逐渐缩小,尤其是SMILE手术已实现“无瓣”,仅形成一个4mm的切口,手术中不切割或极少的切割角膜周边的纤维,从而最大程度的保留角膜的正常组织结构和形态,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彻底分离基质透镜和将其完整取出的难度。
通过检索,尚未发现与本专利申请相关的公开专利文献。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全飞秒显微手术的透镜分离器,用于全飞秒手术中将角膜基质透镜彻底分离,利于将透镜完整取出。
本发明实现目的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全飞秒显微手术的透镜分离器,包括分离铲、手柄和切口钩,所述分离铲及切口钩同轴固装在手柄的两端;
分离铲由直杆段、圆弧段及圆铲段一体连接制成,其中直杆段的下端与手柄的上端同轴固装,直杆段的上部直径逐渐变小并转折,连接一与直杆段夹角为钝角的圆弧段,该圆弧段的横截面为扁平椭圆形,圆弧段另一端逐渐变纤细、锥度逐渐递减且其终端连接一圆形尖端的圆铲段,该圆铲段横截面为中央厚周边薄的形态;
所述切口钩包括直杆段及折尖段,直杆段的下部直径逐渐变小、逐渐变纤细并转折连接一垂直于直杆段的折尖段。
而且,所述分离铲在直杆段与圆弧段之间还一体制有一转折段,该转折段与直杆段为钝角折转,转折段与圆弧段为锐角反折转。
而且,所述分离铲与切口钩的设置方向相反。
而且,在手柄的手持部位制有防滑纹。
本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1、本发明提供的全飞秒显微手术透镜分离器包含有两个几何形头部和一个连接两端头部的手柄,一端的几何形头部,用于全飞秒手术过程中将角膜瓣切口及基质透镜边缘分离并打开,为下一步操作做好准备;另一端的几何形头部用于将角膜基质透镜的前、后表面分离,使分离更彻底,利于透镜的完整取出;连接两端头部的手柄表面采用防滑处理,防止手术过程中滑脱的发生,使手术操作更安全。
2、本发明所提供的显微透镜分离器使手术操作更安全、顺利,能将基质透镜彻底分离,减少分离过程中基质透镜破损、残留等并发症,利于将其完整取出,同时减少因反复操作对角膜组织的损伤,利于术后伤口的恢复。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主视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图3为图1的分离铲的结构放大图;
图4为图3的A-A向截面剖视放大图;
图5为图1的分离铲的结构放大图;
图6为图3的K向放大示意图;
图7为图6的B-B向截面剖视图;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2的结构主视图;
图9为图8的分离铲的结构放大图;
图10为图9的C-C向横截面剖视放大图
图11为图9的D-D向横截面剖视放大图;
图12为图9的E-E向横截面剖视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述,以下实施例只是描述性的,不是限定性的,不能以此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1:
一种用于全飞秒显微手术的透镜分离器,如图1、2所示,由分离铲1、手柄2和切口钩4构成,分离铲及切口钩同轴固装或者一体制在手柄的两端,分离铲与切口钩的设置方向相反;在手柄的手持部位制有防滑纹3,以防止手术过程中发生器械的滑脱,使手术操作更安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王雁;鲍锡柳;张哲,未经王雁;鲍锡柳;张哲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64798.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