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中药鼻吸汗蒸治疗肿瘤的免疫疗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74845.6 | 申请日: | 2012-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98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任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波 |
主分类号: | A61K36/898 | 分类号: | A61K36/898;A61K36/9068;A61K9/72;A61P35/00;A61K35/64;A61K35/36;A61K35/32;A61K33/2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142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中药 鼻吸汗蒸 治疗 肿瘤 免疫 疗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以中药药膏为治疗药物,采用鼻腔粘膜给药,汗蒸排毒治疗肿瘤的免疫疗法。
背景技术
肿瘤(Tumor)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癌症的起因首先是人体内阴阳平衡,组织细胞在不同的致癌因素长期作用下,细胞突变而引起的,它的主要表现在组织细胞异常和过度的增生。其实癌组织也是人体的一部分,只有在人本阴阳平衡失调,五行生克乘侮发生变化的前提下,人体的免疫监控系统才会对其失去监控,任其发展。久而久之,癌细胞日益增殖,肿瘤队伍日益壮大,最后侵蚀周围正常组织,消耗大量能量和营养,影响人体的正常生理代谢,造成机体逐渐衰竭,最终导致死亡。
祖国医学认为,人体在结构上是不可分割的,在功能上是相互为用的,在病机上相互影响的。《素问.金匮真言论》曰:“西方赤色,入通于肺,开窍于鼻”;《素问.五脏别论》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心肺有病,而鼻为之不利也。”说明无论在生理或病理情况下,鼻与心肺息息相关。另一方面,鼻与脑也密切相关。如《疮疡书》曰:“鼻孔为肺之窍,其气上通于脑,下行于肺”。
鼻和全身经络也有很密切的关系。经络是人体运行气血的通道,是沟通内外上下的一个独特系统,它内属于脏腑,外络于肢节,在人的生理、病理和防治疾病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鼻位于头面部,而“头为诸阳之会”,全身所有的阳经皆上于头面,全身的阴经又合于阳经,阳经合于本经。此外,头面正中恰好是任脉与督脉交界之处,而任脉总任全身之阴经,督脉总督全身之阳经,所以鼻亦与全身经脉相通。正如《灵枢》所述:“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其气血皆上出于面而走空窍,……其宗气上出于鼻而为臭。”几千年的临床实践已无可辩驳的证明了“鼻通十二经脉和五脏六腑”。而“经脉所通,主治所及”。因此通过经络的传导和调整作用,鼻腔粘膜给药可治疗全身各种病症。
现在研究表明,鼻腔虽小,但鼻腔黏膜下的血管相当丰富,为数众多的小静脉、动脉、毛细血管、淋巴管交织成网,四通八达。特别是鼻腔粘膜具有多空性特点,对药物向血液和组织渗透起着良好的作用。当药物黏附于粘膜后,很容易透过粘膜进入血液,并很快通过颅内经脉和颈动脉进入全身血液循环发挥作用。因此鼻腔给药法对血液肿瘤疾病有很好的疗效。另外,鼻腔呼吸区各细胞上有数不清的绒毛,它与小肠绒毛一样具有很强的吸收功能。这样就使药物吸收的有效面积增加,生物利用度随之增加,能更好的调整全身各器官系统的功能平衡,产生不同的药理作用。所以采用鼻腔吸入法已使许多肿瘤患者得到有效治疗。
发明内容
本发明之一旨在提供一种治疗肿瘤的中药药膏,它容易制作、使用方便、对肿瘤有确切可靠的疗效。
本发明用于对肿瘤实施治疗的中药药膏,所用药效原料及其重量配比为,虫草0.2~1份、砒霜0.001~0.005份、甲珠4~15份、蜈蚣8~23条、蝎子3~15份、丹参3~15份、桃仁3~15份、姜蚕3~18份、红花3~16份、山茨菇3~16份、白芥子3~16份、水牛角丝3~16份、枸杞子3~16份、甘草3~16份。
本发明中药药膏所用药效原料的最佳重量配比为,所用药效原料的重量配比为,虫草0.5份、砒霜0.003份、甲珠10份、蜈蚣15条、蝎子10份、丹参10份、桃仁10份、姜蚕10份、红花10份、山茨菇10份、白芥子10份、水牛角丝10份、枸杞子10份、甘草10份。
本发明中药药膏在以上基本组分的基础上还可以包括葱、姜、蒜,适用于脾胃不好者。葱3~16份、姜3~16份、蒜3~16份重量份,最佳重量配比为葱10份、姜10份、蒜10份。
据中医典籍记载和发明人多年观察研究,癌组织也是人体的一部分,只有在人本阴阳平衡失调,五行生克乘侮发生变化的前提下,人体的免疫监控系统才会对其失去监控,任其发展。久而久之,癌细胞日益增殖,肿瘤队伍日益壮大,最后侵蚀周围正常组织,消耗大量能量和营养,影响人体的正常生理代谢,造成机体逐渐衰竭,最终导致死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任波,未经任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74845.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