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接合法兰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75330.8 | 申请日: | 2012-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200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01 |
发明(设计)人: | 锺文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汉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L23/12 | 分类号: | F16L23/12 |
代理公司: | 长春市吉利专利事务所 22206 | 代理人: | 张绍严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接合 法兰 结构 | ||
1.一种接合法兰结构,其特征在于:包含由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所组成的接合法兰,其中,该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呈C状,以形成内缘中心的夹置口,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的两端,分别设有一卡合部和另一卡合部及一定位部和另一定位部,于使用时将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以相对方向夹置于伸缩管件之缩口缘,藉由卡合部及定位部的接合构成接合法兰,供与管路锁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合法兰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的一卡合部和另一卡合部及一定位部和另一定位部,于两端分别设有对应的阶梯部,由阶梯部的相互卡合构成定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合法兰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的表面,设有间隔排列的复数个供螺栓穿设与管路锁合的固定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合法兰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的周缘,设有向上垂直延伸适当高度的一突垣和另一突垣,使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与管路锁合后,藉由第一突垣和另一突垣构成限位使其受力均匀,以防止伸缩管件因受力过大破损,且使伸缩接头的防漏效果更为理想。
5.一种接合法兰结构,其特征在于:包含由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所组成的接合法兰,其中,该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概呈C状,以形成内缘中心的夹置口,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的一端,分别设有卡合部及定位部,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的另端则分别设有枢接部,将该枢接部予以相互锁合,使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以枢接部为支点呈可开合状,于使用时将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以相对方向夹置于伸缩管件之缩口缘,藉由卡合部及定位部的接合构成接合法兰,以供与管路锁合,使接合法兰的组装及拆卸更为方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接合法兰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的卡合部及定位部,于两端分别设有对应之阶梯部,藉由阶梯部的相互卡合以构成定位。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接合法兰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的表面,设有间隔排列的复数个供螺栓穿设与管路锁合的固定孔。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接合法兰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的周缘,设有向上垂直延伸适当高度的突垣,使第一嵌夹件及第二嵌夹件与管路锁合后,由突垣构成限位使其受力均匀,以防止伸缩管件因受力过大破损,且使伸缩接头的防漏效果更为理想。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汉连有限公司,未经汉连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75330.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耐火胶管总成
- 下一篇:焊丝化学镀铜工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