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PIG3基因或蛋白表达量检测试剂在制备诊断唐氏综合症的试剂盒中的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79610.6 | 申请日: | 2012-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64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吴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熟市虞山绿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Q1/68 | 分类号: | C12Q1/68;G01N33/68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张利强 |
地址: | 215500 江苏省常州市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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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pig3 基因 蛋白 表达 检测 试剂 制备 诊断 综合症 试剂盒 中的 应用 | ||
1.一种检测唐氏综合症的试剂盒,其特征在于,包括能检测PIG3基因或蛋白表达量的试剂,用于测量来自受测对象生物样本中的PIG3基因或蛋白表达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试剂为PIG3蛋白抗体。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PIG3蛋白抗体为单克隆或多克隆抗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PIG3蛋白抗体偶联有标记物。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标记物选自由荧光物质、酶、放射性同位素组成的组。
6.PIG3基因或蛋白表达量检测试剂在制备诊断唐氏综合症的试剂盒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试剂盒用于测量来自受测对象生物样本中的PIG3基因或蛋白表达量,通过与正常个体生物样本中的PIG3基因或蛋白表达量进行比较,以确定所述受测对象是否患有唐氏综合症。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试剂为PIG3蛋白抗体。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PIG3蛋白抗体为单克隆或多克隆抗体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PIG3蛋白抗体偶联有标记物。
9.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试剂盒,其中,所述标记物选自由荧光物质、酶、放射性同位素组成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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