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便携式驱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86452.7 | 申请日: | 2012-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991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郑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军 |
主分类号: | A01M29/12 | 分类号: | A01M29/12;A01N65/44;A01P17/00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徐雪波 |
地址: | 31501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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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携式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到一种便携式驱蚊装置。
背景技术
驱蚊产品已经有很长的制造和利用历史了,例如蚊香、喷雾杀虫剂等,这类产品依靠产品本身所散发的具有药性的烟雾或汽雾来杀死蚊虫。但是,这类驱蚊产品在杀死蚊虫的同时,其所散发的具有药性的烟雾或汽雾同样会伤害到周围的人群;并且蚊香或杀虫剂只能在一个固定的环境范围内使用,而对于移动的人群,则无能为力。
为此,人们研制了便携式驱蚊装置。例如授权公告号为CN201571442U、CN2930292Y、CN2930293Y所公开的便携式驱蚊产品。这些产品均是以海绵等容易吸水的物质作为载体,载体容置在柔性环带内部的空腔内,环带的表面上设有与空腔相连通的多个气孔,吸附在载体上的驱蚊药水通过这些气孔散发出来。环形或带状的常用的驱蚊药水被吸附在载体上,以气味的方式散发出来。
这些便携式驱蚊装置携带方便、驱蚊药水不直接接触皮肤,相对减少了驱蚊药水对人体的毒副作用。但是,这些便携式驱蚊装置中的所使用的承载体例如环带等所使用的材料均为普通的柔性材料,例如硅胶,或者薄的金属片,这些物质只起到载体的作用,不具有驱蚊功能;在药水散发完后,该驱蚊装置即失去了作用;同时,药水的散发完全由药水的性质和载体的吸附性决定,而海绵作为载体,药水发散快,药效持续时间短。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现状提供一种缓释效果好、药效持续时间长且承载体也具有驱蚊作用的便携式驱蚊装置。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另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缓释效果好、药效持续时间长、驱蚊效果好、对人无毒副作用且具有保健效果的便携式驱蚊装置。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该便携式驱蚊装置,包括吸附了驱蚊药水的载体和壳体,所述载体容置在所述壳体的内腔中,并且所述壳体上具有与壳体的内腔相连通的气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的重量组成如下:
热塑性弹性体 70-80份
驱蚊精油 20-30份
上述组分的混合物经注塑或压铸成型得到所述的壳体;
其中,所述的驱蚊精油的重量组成为:
较好的,所述热塑性弹性体可以为TPE或TPR。
为了减小常规驱蚊药水对人体的毒副作用,本申请的优选方案中选用天然植物精油作为驱蚊药水,所述的驱蚊药水的重量组成如下:
上述方案中驱蚊药水的配方与载体中驱蚊精油的配方相同,根据需要,这两个配方也可以不同。
所述载体可以选用所述的载体为超细纤维合成革,该载体相对于其它材料的载体,吸附性好,吸附在超细纤维合成革上的驱蚊药水释放速度均匀,时效长。
上述超细纤维合成革可以使用现有技术中的任意一种,较好的,所述的超细纤维合成革的重量组成为:
聚氨酯 70-80份
尼龙 20-30份
该组分的超细纤维纤维革纤维组织疏松,吸附在其上的驱蚊药水容易挥发,且持续性强。
上述各方案中,所述的壳体可以包括第一壳片和第二壳片,所述第一壳片和第二壳片之间通过分别设置在第一壳片和第二壳片相对面上的插块和插孔连接在一起,所述的气孔设置在第一壳片或第二壳片上。
较好的,所述第一壳片和第二壳片上还可以对应设有贯通的通孔。该通孔内可以拴上绳链,用于悬挂该便携式驱蚊装置。
上述驱蚊装置还可以包括用于套戴在手腕上的腕带,该腕带上设有插袋,所述的载体和所述的壳体装配后插设在所述的插袋内。
较好的,所述腕带为长条片状结构,腕带的两端分别设有将腕带两端连接在一起从 而形成环状腕带的连接件。
所述连接件可以采用按扣、磁性件等,较好的,连接件为能粘合在一起的雌雄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壳体采用了特殊配方制备的材料,壳体本身会缓释出驱蚊气味,缓释效果好,且能有效组织驱蚊精油的挥发,持续性长,因此即使在不使用载体和驱蚊药水或者载体上的驱蚊药水释放完毕后,该便携式驱蚊装置仍能够散发出驱蚊物质驱蚊;而优选方案中所使用的超细纤维革,具有很强的吸附植物精油的特点,且挥发性好,和壳体配合使用能够增加驱蚊的功效,同时在驱蚊药水挥发完毕后,还可以向载体上再次添加驱蚊药水,可反复使用,而效果不会收到影响。本发明所提供的便携式驱蚊装置不直接接触皮肤,对人体没有毒副作用;还可以放置到腕带上或作为挂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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