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同口径共光路光束发射与跟瞄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91013.5 | 申请日: | 2012-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087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陈兆兵;王兵;郭劲;韩旭东;庄昕宇;刘长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2B17/06 | 分类号: | G02B17/06;G02B23/00;G02B27/09 |
代理公司: | 长春菁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 22210 | 代理人: | 陶尊新 |
地址: | 130033 吉***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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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口径 共光路 光束 发射 系统 | ||
1.同口径共光路光束发射与跟瞄系统,该系统包括转台俯仰部分(1)、第一复合光束反射镜(2)、第二复合光束反射镜(5)、第三复合光束反射镜(8)、转台方位部分(7)、第四复合光束反射镜(6)、红外或可见光波段跟瞄组件(9)、目标红外或可见光波段光束反射镜(10)、转台底座(11)和激光发射组件(12);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复合光束反射镜(2)位于转台俯仰部分(1)的顶部中心位置,第二复合光束反射镜(5)位于转台俯仰部分(1)的俯仰轴轴头位置;所述第三复合光束反射镜(8)和第四复合光束反射镜(6)位于转台方位部分(7)中,且第三复合光束反射镜(8)位于第二复合光束反射镜(5)的正下方,第四复合光束反射镜(6)位于第一复合光束反射镜(2)的正下方;所述第二复合光束反射镜(5)和第三复合光束反射镜(8)垂直放置,且第二复合光束反射镜(5)和第三复合光束反射镜(8)为一体式结构;所述第三复合光束反射镜(8)和第四复合光束反射镜(6)平行放置,且第三复合光束反射镜(8)和第四复合光束反射镜(6)为一体式结构;
所述红外或可见光波段跟瞄组件(9)、目标红外或可见光波段光束反射镜(10)和激光发射组件(12)位于转台底座(11)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同口径共光路光束发射与跟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红外或可见光波段光束反射镜(10)为中空结构的斜置凹面反射镜,激光发射光束(3)从目标红外或可见光波段光束反射镜(10)的中心孔处穿过,跟瞄光束(4)经过目标红外或可见光波段光束反射镜(10)反射后汇聚至红外或可见光波段跟瞄组件(9)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同口径共光路光束发射与跟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组件(12)的发射口径位于第四复合光束反射镜(6)中心处的正下方,激光发射组件(12)的出光口处的激光发射光束(3)为经过整形和扩束后的光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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