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纤束阳极漏电失效的判定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91771.7 | 申请日: | 2012-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646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发明(设计)人: | 张蕾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R31/02 | 分类号: | G01R3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罗建民;邓伯英 |
地址: | 100871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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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纤束 阳极 漏电 失效 判定 方法 | ||
1.一种玻纤束阳极漏电失效的判定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对测试样品进行玻纤束阳极漏电实验,并在实验后,测量得到测试样品上选定采样点间的第一检测阻值,如果第一检测阻值与该选定采样点间的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对所述测试样品/测试样品上所述测试点间进行表面检查,并清除经表面检查后发现的测试孔链上的污染物;
步骤S2:测量得到清除污染物后的测试样品上所述采样点间的第二检测阻值,并将第二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进行比较,以判断测试样品是否发生了玻纤束阳极漏电失效现象:如果第二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二阈值范围内,则判断测试样品没有发生玻纤束阳极漏电失效现象;如果第二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则判断测试样品发生了玻纤束阳极漏电失效现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1中,对测试样品上测试点间进行表面检查是采用显微镜来进行检查,所述显微镜的放大倍数为200-1000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2中,如果第二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则继续进行以下步骤:
步骤S3:对测试样品/测试样品上所述测试点间进行第一次喷淋清洗,以去除测试点间的液态污染物,待干燥后测量得到清洗后的测试样品上所述采样点间的第三检测阻值,并将第三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进行比较,以判断测试样品是否发生了玻纤束阳极漏电失效现象:如果第三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二阈值范围内,则判断测试样品没有发生玻纤束阳极漏电失效现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3中,对测试样品的测试点间进行第一次清洗是采用有机溶剂或去离子水为溶剂对整个测试样品或对测试样品的测试点间进行超声波清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溶液采用浓度为75%的异丙醇或浓度为50%的异丙醇。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3中,如果第三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则继续进行以下步骤:
步骤S4:对测试样品/测试样品上所述测试点间进行第二次喷淋清洗,以去除测试点间的细小污染物,待干燥后测量得到清洗后的测试样品上所述采样点间的第四检测阻值,并将第四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进行比较,以判断测试样品是否发生了玻纤束阳极漏电失效现象:如果第四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二阈值范围内,则判断测试样品没有发生玻纤束阳极漏电失效现象;如果第四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则判断测试样品发生了玻纤束阳极漏电失效现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4中,对测试样品上测试点间进行第二次清洗是采用低浓度酸液对整个测试样品或对测试样品的测试点间进行清洗。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低浓度酸液采用浓度为3-5%的盐酸液,或采用浓度为1%的硫酸液。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3/步骤S4中,在对测试样品或测试样品上测试点间进行第一次喷淋清洗/进行第二次喷淋清洗后,对测试样品或测试样品的测试点间进行干燥是采用压缩空气枪或热风对整个测试样品或测试样品的测试点间进行吹拂或进行烘烤。
10.根据权利要求1-10之一所述的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1中,所述测试样品上采样点间的各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是指各检测阻值相比初始阻值减小的幅度的数量级为(101,107);
在步骤S2/步骤S3/步骤S4中,所述各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二阈值范围内是指各检测阻值相比初始阻值减小的幅度的数量级为(100,101),所述各检测阻值与初始阻值的比值处于第一阈值范围内是指各检测阻值相比初始阻值减小的幅度的数量级为(101,107)。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之一所述的判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1中,测试样品上的选定测试孔链的采样点采用两个,所述测试孔链内部形式即测试点间形式为孔与孔之间,或者孔与导线之间,或者导线与导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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