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颗粒剂香精的添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94782.0 | 申请日: | 2012-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564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发明(设计)人: | 高玉琼;刘建华;崔伟;霍昕;刘文炜;杨迺嘉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省科晖制药厂 |
主分类号: | A61K9/16 | 分类号: | A61K9/16;A61K47/42 |
代理公司: | 贵阳东圣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52002 | 代理人: | 袁庆云 |
地址: | 551400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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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颗粒 香精 添加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药物制剂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药物制剂香精的添加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药物的顺应性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小儿系列用药。小儿用药对象特殊,对药品的味觉、嗅觉要求较高,故一般小儿类用药需添加甜味剂和香精。现有的香料添加方法是将液体香精直接喷洒在颗粒剂上,香精各组分分子的挥发性往往较高,导致液状香精在颗粒中的留香时间不能持久。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缺点而提供的一种提高了颗粒剂中香精的稳定性,香气保留完整,能使颗粒香精留香时间持久的颗粒剂香精的添加方法。
本发明的一种颗粒剂香精的添加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取β-环糊精、食用明胶,搅拌加热溶解,冷却,搅拌均匀,缓慢加入食用液体香精,其中液体香精、β-环糊精、食用明胶的比例为1 : 1-10 : 1-10,充分搅拌1-5小时后,60-80℃干燥,制成香精矫味剂;
(2)将香精娇味剂及颗粒剂按照1-2 : 100比例混合10 -30分钟,即得加香型颗粒剂。
上述的颗粒剂香精的添加方法,其中:食用液体香精包括菠萝、柠檬或香蕉等食用液体香精。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有益效果,从以上技术方案可知:使用β环糊精包埋技术用于颗粒剂香精的添加,既能保证产品的药效,又能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仍具有香味。通过留香时间试验证明本发明大大提高了颗粒剂中香精的稳定性,使香精挥发损失受到抑制,香气保留完整,从而使颗粒的达到缓释而延长香味时间,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仍具有香味,有效地解决了小儿用药的顺应性问题。
以下通过以下附图说明及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点说明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图1:香蕉香精对照品 GC/MS图谱;
图2:菠萝香精对照品GC/MS图谱;
图3:柠檬香精对照品GC/MS图谱;
图4:香蕉味小儿氨咖黄敏颗粒GC/MS图谱;
图5:菠萝味小儿氨咖黄敏颗粒GC/MS图谱;
图6:柠檬味小儿氨咖黄敏颗粒GC/MS图谱;
图7:香蕉味小儿化痰止咳颗粒GC/MS图谱;
图8:菠萝味小儿化痰止咳颗粒GC/MS图谱;
图9:柠檬味小儿化痰止咳颗粒GC/MS图谱。
具体实施方式
实验例1:
一种小儿氨咖黄敏颗粒香蕉香精的添加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取β-环糊精、食用明胶,搅拌加热溶解,冷却,搅拌均匀,缓慢加入香蕉食用液体香精,其中香蕉香精、β-环糊精、食用明胶的比例为1 : 1 : 1,充分搅拌1小时后,60℃干燥,制成香精矫味剂;
(2)将香精娇味剂及小儿氨咖黄敏颗粒按照1:100比例混合10分钟,即得香蕉味小儿氨咖黄敏颗粒剂。
留香时间试验:
通过对放置24个月的香蕉味小儿氨咖黄敏颗粒中香精等挥发性成分进行GC/MS的测定,来证明颗粒中香精的留香时间。
香蕉味小儿氨咖黄敏颗粒挥发性成分GC/MS测定
(1)实验仪器与试剂
仪器:挥发油提取仪,美国惠普公司(Hcwictt Packard)HP—6890/HP5973 GC-MS气质联用仪。
试剂:正已烷
(2)实验方法
供试样品的制备 称取香蕉味小儿氨咖黄敏颗粒500g,置于圆底烧瓶内,加蒸馏水800ml,充分振摇,使其溶解后,加正已烷4ml摇匀。置于垫有石棉网的电炉上,用夹子固定好,加入数粒沸石,接好挥发油提取仪器及冷凝管,并严格检查装置密闭性后,接通电源,开启冷凝水,待样品沸腾后将电压调低以使样品保持沸腾,蒸馏30分钟后,关电源,待冷却,关冷凝水,收集蒸馏液上层得油性成份2.1ml,于磨口试管中,作为供试样品。
对照样品的制备 菠萝香精包埋物按上述方法同样处理,GC-MS测定。
气相色谱条件 SE-30弹性石英毛细管柱30m×250μm,0.25μm;柱温:50℃,以4℃/min升温至180℃,再以20℃ / min升温至280℃;载气:99.999%的氦气,柱前压:52.6 Kpa,载气流量:1.0ml/min;进样量:10μL(正己烷溶液),流速1.0ml/min;分流比: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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