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视频监控及广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00496.0 | 申请日: | 2012-04-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518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29 |
发明(设计)人: | 屈景春;吴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行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G09F1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0000 重庆市九***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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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视频 监控 广告 系统 | ||
1.一种智能视频监控及广告系统,其特征是:包括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广告系统以及用于控制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后台管理软件,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连接有视频存储器,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信息采集系统(1)、视频检测器(2)、事件检测管理服务器(3)、事件报警软件接口模块(4)和监控视频系统(5)以及传输设备,视频信息采集系统(1)的输出信号端与视频检测器(2)相连接,视频检测器(2)通过通信线路与事件检测管理服务器(3)相连接,事件检测管理服务器(3)通过事件报警软件接口模块(4)与监控视频系统(5)联动并通过传输设备传输,所述的广告系统为依次通过视频编辑、专辑、专题、播放、人流统计和分析的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与广告系统通过信号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及广告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视频信息采集系统(1)采用枪式摄像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及广告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视频检测器(2)依次包括智能化的背景前景分离、目标跟踪技术、前景目标抽取、抓拍兴趣热点、十大视频智能分析模块、人脸抓拍和性别识别以及广告远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及广告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事件报警接口模块(4)依次包括声音报警、光线报警、边框闪烁报警和红色箭头指示报警以及监控窗口放大弹出报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视频监控及广告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后台管理软件依次具有系统模块、实时监控模块、事件查找模块、流量管理模块和电子地图模块以及系统帮助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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