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微型投影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18943.5 | 申请日: | 2012-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59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黄郁湘;熊坚智;林昀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亚洲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18 | 分类号: | G02B13/18;G02B13/00;G02B1/00;G02B1/04;G02B3/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王小青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县潭子***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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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微型 投影 镜头 | ||
1.一种微型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包含有沿光轴且由成像侧至像源侧依序排列的:
第一镜片,为具有正屈光力的新月型透镜,其凸面朝向该成像侧,且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表面;
光圈;
第二镜片,为具有负屈光力的双凹透镜,且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表面;
第三镜片,为具有正屈光力的双凸透镜;以及
第四镜片,为具有正屈光力的双凸透镜,且至少一表面为非球面表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镜片的两个表面皆为非球面表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该第二镜片的两个表面皆为非球面表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该第四镜片的两个表面皆为非球面表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更满足下列条件:
42mm<f1<52mm,其中,f1为第一镜片的有效焦距。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更满足下列条件:
-4.8mm<f2<-4.3mm,其中,f2为第二镜片的有效焦距。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更满足下列条件:
7mm<f3<7.8mm,其中,f3为第三镜片的有效焦距。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更满足下列条件:
9mm<f4<10mm,其中,f4为第四镜片的有效焦距。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镜片、该第二镜片以及该第四镜片以塑料材料制成;该第三镜片以玻璃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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