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提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和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210141004.2 | 申请日: | 2012-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913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13 |
发明(设计)人: | 臧卓;田艳军;刘艳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1/02 | 分类号: | H04M11/02;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宝筠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提示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信息技术处理领域,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提示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各种电子设备应运而生,例如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等,特别是用于通信的手机,作为移动通信设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作为通信用的电子设备可以与其他通信设备进行通信,并在接收到通信事件后,可以以响铃、震动等方式提示用户处理通信事件。因此电子设备,特别是体积较小的移动电子设备,用户不能及时找到时,通常可以采用向该电子设备发送通信事件请求的方式,使电子设备接收到通信事件后,输出通信事件提示,从而用户可以根据铃声或者震动来源找到电子设备。
但是当电子设备由用户设置为接收到通信事件后不输出任何提示,即静音状态,电子设备即便接收到通信事件,也不会输出通信事件提示,使得不能有效提示用户,从而不能被有效寻找到。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提示方法和装置,用以解决电子设备不能输出有效提示,使得不易查找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提示方法,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中,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无线控制信号;
依据所述无线控制信号,启动提示任务,输出提示。
优选地,所述接收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无线控制信号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当前运行的第一工作模式;
判断所述第一工作模式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获得第一判断结果;
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为是时,执行所述依据所述无线控制信号,启动提示任务,输出提示的步骤。
优选地,所述判断所述第一工作模式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具体是:
判断所述第一工作模式是否为通信状态无提示模式,或者通信状态中止模式;
其中,所述通信状态无提示模式是指所述第一电子设备接收到通信事件时不启动提示任务;所述通信状态中止模式是指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不接收通信事件。
优选地,所述依据所述无线控制信号,启动提示任务,输出提示包括:
依据所述无线控制信号将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切换至第二工作模式,并启动提示任务,输出提示,其中,所述第二工作模式包括通信状态提示模式。
优选地,所述依据所述无线控制信号将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切换至第二工作模式包括:
获取所述无线控制信号携带的切换指示信息;
将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切换至所述切换指示信息对应的第二工作模式。
优选地,所述接收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无线控制信号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当前运行的第一工作模式;
判断所述第一工作模式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
如果是,则接收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无线控制信号;
如果否,则不接收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无线控制信号。
优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无线控制信号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如果是,再执行所述依据所述无线控制信号,启动提示任务,输出提示的步骤。
优选地,判断所述无线控制信号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包括:
判断所述无线控制信号是否为短距离通信信号,或者所述无线控制信号是否携带预设标识。
一种提示装置,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中,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无线控制信号;
提示模块,用于依据所述无线控制信号,启动提示任务,输出提示。
优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当前运行的第一工作模式;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一工作模式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获得第一判断结果,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为是时,触发所述提示模块启动。
优选地,所述第一判断模块具体用于判断所述第一工作模式是否为通信状态无提示模式,或者通信状态中止模式;
其中,所述通信状态无提示模式是指所述第一电子设备接收到通信事件时不启动提示任务进行提示;所述通信状态中止模式是指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不接收通信事件。
优选地,所述提示模块具体用于依据所述无线控制信号将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切换至第二工作模式,并启动提示任务,输出提示,其中,所述第二工作模式包括通信状态提示模式。
优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当前运行的第一工作模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41004.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自动曝光方法、装置、照相设备和移动终端
- 下一篇:触控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