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丝绢套色烙画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42526.4 | 申请日: | 2012-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424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22 |
发明(设计)人: | 李哲;张军;卢合语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阳市烙画厂 |
主分类号: | B44C1/02 | 分类号: | B44C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鑫浩联德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80 | 代理人: | 李荷香 |
地址: | 473000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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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套色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丝绢套色烙画,其特征是包括:一张裱画卡纸和一块丝绢,该丝绢的一侧表面为绘画面,在该绘画面上绘有用电烙铁烙印的烙画图案和用工笔绘制的套彩图案,另一侧表面与裱画卡纸粘贴。
2.制作权利要求1所述的丝绢套色烙画的方法,其特征是包括有以下步骤:
(1).装裱,先裁剪出一块尺寸符合绘画需要的丝绢作为画布,将该块空白丝绢用一张裱画卡纸进行传统的中国画装裱,再将装裱后的空白丝绢平放在画案上;
(2).构思,将所画内容所需各个画面的摆布及参考资料收集归纳,以便在创作之前脑海中形成完整的画面设想;
(3).绘画面轮廓图,将构思好的完整的画面设想用铅笔在装裱后的空白丝绢上轻描成画面轮廓图,其中画面轮廓图的图画尺寸与最终作品上的图画尺寸的比例为1:1;
(4)进行烙制,用玻璃圈压平丝绢,使用功率为90~110瓦,烙画温度为600-1000℃的电烙笔、功率为800-1000瓦,火焰温度为1000℃±50℃的喷火枪烙画,且电烙笔和喷火枪每一次作画停留时间应小于0.8秒,按照先前绘制好的画面轮廓图开始在丝绢上烙印烙画图案,通过不同功率的电烙笔在丝绢表面停留的长短来控制画面颜色深浅变化;
(5)套彩,烙画图案烙印完后即用中国画颜色绘制套彩图案,其间还需进行二至三便的渲染,套彩要以烙画图案为主套彩图案为辅;
(6).落款,套彩完成后便可写画意落款扣章,之后作为成品丝绢套色烙画储存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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