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媒体播放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66965.9 | 申请日: | 2005-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937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26 |
发明(设计)人: | 张永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飞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1B17/054 | 分类号: | G11B17/054;G11B33/02;G11B33/1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汪洋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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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媒体播放器 | ||
1.一种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包括:
蛤壳式基部部分,具有外表面和内表面;和
蛤壳式盖部分,具有外表面和内表面,所述蛤壳式盖部分通过铰链可枢转地连接到所述基部部分,以允许所述盖部分相对于所述基部部分旋转运动,从而允许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被定位在闭合的蛤壳位置或者打开的蛤壳位置;
其中,在所述打开的蛤壳位置,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适于允许将媒体存储器件插到所述基部部分的内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上,在所述闭合的蛤壳位置,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适于允许将所述媒体存储器件固定在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内;并且
其中,所述盖部分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包括显示屏,所述显示屏适于允许当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处于所述闭合的蛤壳位置时观看视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其中,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包括DVD播放器,并且其中,所述媒体存储器件包括DVD。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其中,所述显示屏是LCD显示屏。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包括第二显示屏,所述第二显示屏位于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的所述基部部分的外表面的边缘表面区的部分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其中,所述第二显示屏是LCD显示屏。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包括用于驱动所述播放器的电池,所述电池可选择并可连接到所述媒体播放器的所述基部部分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其中,所述电池是可再充电的锂离子电池。
8.一种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包括:
蛤壳式基部部分,具有外表面和内表面,并且具有边缘表面区和非边缘表面区;
蛤壳式盖部分,具有外表面和内表面,所述蛤壳式盖部分通过第一铰链可枢转地连接到所述基部部分,以允许所述盖部分相对于所述基部部分旋转运动,从而允许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被定位在闭合的蛤壳位置或者打开的蛤壳位置;
其中,在所述打开的蛤壳位置,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适于允许将媒体存储器件插到所述基部部分的内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上,在所述闭合的蛤壳位置,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适于允许将所述媒体存储器件固定在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内;并且
其中,所述盖部分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包括显示屏,所述显示屏适于允许当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处于所述闭合的蛤壳位置时观看视频;以及
支架部件,通过第二铰链可枢转地连接到所述基部部分的外表面,所述支架部件适于允许将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定位在第一表面上,使得通过所述基部部分的所述边缘表面区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第一表面的接触以及所述支架部件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第一表面的接触来将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支撑在所述第一表面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其中,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包括DVD播放器,其中,所述媒体存储器件包括DVD。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其中,所述显示屏是LCD显示屏。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包括第二显示屏,所述第二显示屏位于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的所述基部部分的边缘表面区的部分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其中,所述第二显示屏是LCD显示屏。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包括用于驱动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的电池,所述电池可选择并可连接到所述便携式媒体播放器的所述基部部分的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其中,所述电池是可再充电的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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