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的灾害防御模块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79162.7 | 申请日: | 2012-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602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31 |
发明(设计)人: | 卢康;朱文贤;徐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信大影像技术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26 | 分类号: | G06Q50/2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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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气象 信息 共享 服务 系统 灾害 防御 模块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气候软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的灾害防御模块。
背景技术
本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是应用于气象行业的软件系统,以B/S网络架构形式,地图快速平滑网络传输展示,flash形式展示各种气象现象,以及后台数据共享监控程序实时控制气象变化的技术,展示气象信息的发布与分析等功能。
本系统内容包含:省、市县、乡镇的GIS信息展示,各自动站实时监控数据的信息显示,重要天气,天气预报,气候分析,气象监测信息,灾害防御,专业预报,气象科普以及在线交流功能。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发明一种基于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的灾害防御模块,操作便利,信息实用。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本发明的基于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的灾害防御模块,其中,所述灾害防御模块包含预警信息、防御职责以及防洪楼这三项信息模块,所述灾害防御模块通过与数据库连接采集信息,灾害防御模块通过与显示屏连接呈现,所述预警信息由气象台发布,以列表或地图方式显示历史或当前的预警信息,且包含乡镇和部门的预警响应情况。
优选的,所述预警响应情况包含气象部门、新闻媒体、驻市部队、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建设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国土部门、交通部门、旅游部门、农业部门、园林部门、林业部门这些部门的预警响应情况。
优选的,所述防御职责信息模块中,显示有对各职能部门防御气象灾害的工作职责。
优选的,所述防洪楼信息模块以地图方式或统计列表方式显示出的防洪楼的属性信息,包括防洪楼所属区、所在镇、项目名称、建成时间、建筑面积、最大接纳人数、海拔高度、楼层数、长宽高。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基于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的灾害防御模块,具有以下有益的技术效果:
本发明的灾害防御模块,基于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功能及信息数据设置合理且实用,操作便利直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灾害防御模块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基于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的灾害防御模块,其中,所述灾害防御模块包含预警信息、防御职责以及防洪楼这三项信息模块,所述灾害防御模块通过与数据库连接采集信息,灾害防御模块通过与显示屏连接呈现,所述预警信息由气象台发布,以列表或地图方式显示历史或当前的预警信息,且包含乡镇和部门的预警响应情况。
优选的,所述预警响应情况包含气象部门、新闻媒体、驻市部队、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建设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国土部门、交通部门、旅游部门、农业部门、园林部门、林业部门这些部门的预警响应情况。
优选的,所述防御职责信息模块中,显示有对各职能部门防御气象灾害的工作职责。
优选的,所述防洪楼信息模块以地图方式或统计列表方式显示出的防洪楼的属性信息,包括防洪楼所属区、所在镇、项目名称、建成时间、建筑面积、最大接纳人数、海拔高度、楼层数、长宽高。
上述实施例只是为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是在于让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是根据本发明内容的实质所作出的等效的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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