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90165.0 | 申请日: | 2012-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776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发明(设计)人: | 王建强;孙正良;刘东波;何广进;顾金刚;祖永昶;王运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E01F9/053 | 分类号: | E01F9/053;H02J7/00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04 | 代理人: | 曹祖良 |
地址: | 21415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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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充电 摆放 发光 轮廓 | ||
1.一种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其特征是:包括轮廓标本体(1),所述轮廓标本体(1)上设有若干逆反射体(2)及发光二极管(3),所述发光二极管(3)通过闪光控制电路(10)、磁控开关(9)与轮廓标本体(1)内的电池(8)相连,所述电池(8)与充电控制电路(7)相连;所述充电控制电路(7)与轮廓标本体(1)上的充电连接触点(5)电连接,磁控开关(9)与轮廓标本体(1)上的第一开关触点(4)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其特征是:还包括用于收纳轮廓标本体(1)的便携式盒(11),所述便携式盒(11)上设有若干收纳格(15),所述收纳格(15)与轮廓标本体(1)匹配;轮廓标本体(1)置入对应的收纳格(15)后,轮廓标本体(1)上的充电连接触点(5)与便携式盒(11)上的充电桩(18)电连接,第一开关触点(4)与便携式盒(11)上的第二开关触点(17)电连接;磁控开关(9)通过第一开关触点(4)与第二开关触点(17)电连接后断开发光二极管(3)与电池(8)的电连接,且能通过充电连接触点(5)及充电桩(18)对电池(8)充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其特征是:所述充电桩(18)与车载充电接口(12)或外部充电接口(13)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其特征是:所述轮廓标本体(1)呈棱台状,逆反射体(2)及发光二极管(3)均匀对称分布于棱台的外表面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其特征是:所述逆反射体(2)包括反光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其特征是:所述轮廓标本体(1)的顶部设有顶部反光膜(19)。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其特征是:所述轮廓标本体(1)的底部设有磁铁(6)。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其特征是:所述便携式盒(11)上设有拉手(14)。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其特征是:所述电池(8)为充电电池。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可充电易摆放发光轮廓标,其特征是:所述充电连接触点(5)与第一开关触点(4)位于轮廓标本体(1)的同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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