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有效
申请号: | 201210191739.6 | 申请日: | 2012-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33795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31 |
发明(设计)人: | 霍华德·洛克;达里尔·克罗默;菲利普·约翰·杰克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28/22 | 分类号: | H04W28/22;H04W84/1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陈炜 |
地址: | 新加坡市***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置 对等 模式 数据传输 速率 | ||
技术领域
本文公开的主题涉及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并且更为具体地,涉及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
背景技术
比如WiFi Direct的某些软件协议允许某些无线局域网(“WLAN”)设备在对等模式(peer-to-peer mode)下与其它WLAN设备直接通信,而无需外部无线接入点。能够利用这些软件协议进行通信的设备可以包括个人计算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话、显示器、媒体播放器、打印机、和手持计算设备等。
这些软件协议的一种这类使用可以包括将视频从设备传输到显示器。然而,在对等模式下传输大量比如视频的数据可以影响其它附近WLAN设备的网络性能,特别是在大量汇聚这类设备的区域中。
发明内容
基于前述讨论,本发明已经认识到需要用于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的装置和方法。有利地是,这种装置和方法根据无线网络活动的量,设置数据传输的速率。
已经响应于现有技术的当前状态,并且特别是响应于现有技术中的利用当前可获得的数据传输设备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和需求,提出了本公开内容的实施例。相应地,已经研发了上述实施例来提供用于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的方法和系统,该方法和系统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许多或全部上述缺点。
一种装置具有处理器、存储器和多个被配置为在功能上执行确定无线网络活动的量以及设置数据传输的速率的步骤的模块。上述实施例中的这些模块包括确定模块和传输模块。
在一个实施例中,确定模块通过无线通信基础结构模式(wireless 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mode),确定无线网络活动的量。在一个实施例中,传输模块基于无线网络活动的量,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
还呈现了一种方法。所公开的实施例中的方法主要包括用于执行上述针对所述装置的操作呈现的功能的步骤。
在一个实施例中,该方法包括通过无线通信基础结构模式,确定无线网络活动的量。在一个实施例中,该方法包括基于无线网络活动的量,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
还呈现了计算机程序产品。在一个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通过无线通信基础结构模式,确定无线网络活动的量。在一个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基于无线网络活动的量,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
整个说明书中对特征、优点的引用或类似语言不暗含所有特征和优点可以在任何单个实施例中实现。取而代之的是,关于特征和优点的语言被理解为意味着在至少一个实施中包括特定特征、优点或特性。因此,整个说明书中的关于特征和优点的讨论和类似语言可以但不必指代同一实施例。
此外,上述实施例的所述特征、优点和特性可以以任何合适的方式组合。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可以在没有一个或多个特定实施例的特定特征或优点的情况下实践上述实施例。在其它实例中,在某些实施例中可以考虑没有在所有实施例中呈现的其它特征和优点。
根据下述描述和所附权利要求,上述实施例的这些特征和优点将全部变得更加显而易见,或者上述实施例的这些特征和优点可以通过实践下文中阐述的实施例来学习。
附图说明
通过参考在附图中例示的特定实施例,将会呈现如上简要描述的实施例的更为具体的描述。要理解的是,这些附图仅仅描绘一些实施例,并且因此不被认为是限制范围。将通过使用附图,利用其它特征和细节来描述和说明上述实施例,在附图中:
图1是例示根据本发明主题的计算设备的一个实施例的示意方框图;
图2是例示根据本发明主题的用于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的系统的一个实施例的示意方框图;
图3是例示根据本发明主题的用于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的装置的一个实施例的示意方框图;
图4是例示根据本发明主题的用于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的方法的一个实施例的示意流程图;和
图5是例示根据本发明主题的用于设置对等模式下的数据传输的速率的方法的另一实施例的详细示意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未经联想(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91739.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