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针织机上的输线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92475.6 | 申请日: | 2012-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041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发明(设计)人: | 高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慈溪太阳洲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4B15/38 | 分类号: | D04B15/38 |
代理公司: |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14 | 代理人: | 柯奇君 |
地址: | 3153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针织机 输线轮 | ||
1.针织机上的输线轮,其特征在于输线轮从上往下依次包括连为一体的上大下小的纱线导入锥台、纱线储存圆柱和废丝导出体,废丝导出体包括上小下大的废丝暂存锥台和上大下小的废丝导出锥台,纱线导入锥台的外侧壁面即纱线导入区,纱线导入区从上往下是由外向内倾斜的圆弧面;纱线储存圆柱的外侧壁面即纱线储存区,纱线储存圆柱的外侧壁面是平面;废丝暂存锥台和废丝导出锥台的外侧壁面即废丝导出区,废丝暂存锥台的外侧壁面即上斜面,废丝导出锥台的外侧壁面即下斜面,上斜面从上往下是由内向外倾斜的倾斜面,上斜面顶部与纱线储存区连为一体,底部与下斜面相连,下斜面从上往下是由外向内倾斜的倾斜面;纱线导入锥台的底部直径、纱线储存圆柱直径和废丝暂存锥台的顶部直径相同,废丝暂存锥台底部直径与废丝导出锥台顶部直径相同,且废丝导出锥台顶部直径是纱线储存圆柱直径的1.01—1.02倍;上斜面与纱线储存圆柱的外侧壁面之间的角度大于150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针织机上的输线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纱线储存圆柱的高度是废丝导出体高度的1.1—3.4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针织机上的输线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纱线储存圆柱的直径是42.5mm,高度是17mm,废丝导出锥台顶部直径是43mm,废丝导出体的高度是5-15mm之间;废丝导出锥台向内倾斜的角度大于2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针织机上的输线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废丝导出体还包括废丝过渡圆柱,废丝暂存锥台与废丝导出锥台通过废丝过渡圆柱相连,废丝过渡圆柱直径与废丝导出锥台顶部直径相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慈溪太阳洲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慈溪太阳洲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192475.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