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双光盘同步刻录的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01556.8 | 申请日: | 2012-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230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0 |
发明(设计)人: | 张科辉;严海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1B7/0045 | 分类号: | G11B7/0045;G11B20/10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吴世华;冯志云 |
地址: | 215011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光盘 同步 刻录 控制 装置 | ||
1.一种在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中双光盘同步刻录的控制装置,用于将音视频码流刻录至至少两个光盘中,包括如下模块:
视频编码模块,其用于对音视频进行编码;
视频录像模块,其用于将音视频码流写入硬盘存储;以及
刻录模块,其用于将刻录镜像刻录到至少两个光盘上,其中刻录到一张光盘中的音视频镜像由多个所述刻录镜像组成,所述音视频镜像与所述音视频码流相对应;
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刻录分盘模块,其用于根据配置参数对所述音视频码流进行分盘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装置,所述分盘处理根据所述配置参数预留的空间确定需刻录的光盘中的音视频镜像由所述刻录镜像构成的个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编码模块还包括如下模块:
视频采集模块,其用于采集音视频数据;
编码模块,其用于对采集的所述音视频数据进行编码生成音视频码流;以及
第一发送模块,其用于将所述音视频码流发送至所述视频录像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编码模块还包括如下模块:
第一接收模块,其用于接收所述刻录分盘模块发送的指示信息,其中,所述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视频编码模块处理所述字幕信息,其中所述字幕信息用于标识光盘序号;
字幕处理模块,其用于对所述字幕信息进行处理添加到所述音视频码流中;
第二发送模块,其用于将经处理音视频码流发送至所述视频录像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字幕处理模块还包括如下模块:
嵌入处理模块,其用于将所述字幕信息嵌入所述音视频码流的头部;
相应地,所述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刻录分盘模块发送的第一指示信息,其中,所述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视频编码模块将所述字幕信息嵌入所述音视频码流中,其中所述字幕信息用于标识光盘序号;
所述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将经所述嵌入处理模块嵌入的音视频码流发送至所述视频录像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字幕处理模块还包括如下模块:
合成处理模块,其用于将所述字幕进行编码形成字幕视频码流合成至所述音视频码流中;
相应地,所述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刻录分盘模块发送的第二指示信息,其中,所述第二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视频编码模块对所述字幕信息进行编码,其中所述字幕信息用于标识光盘序号;
所述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经合成的音视频码流发送至所述视频录像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录像模块包括如下模块:
第二接收模块,其用于接收所述视频编码模块发送的所述音视频码流;
镜像单元模块,其用于根据所述音视频码流获取单位时间的镜像单元,其中所述刻录镜像由多个镜像单元组成。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录像模块还包括如下模块:
第三接收模块,其用于接收所述视频编码模块发送的经嵌入的所述音视频码流;
第一存储模块,其用于将经嵌入的所述音视频码流存储至硬盘中。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录像模块还包括如下模块:
第四接收模块,其用于接收所述视频编码模块发送的经合成处理的所述音视频码流;
第二存储模块,其用于将经合成处理的所述音视频码流存储至硬盘中。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像单元模块还包括如下模块:
第三发送模块,其用于将根据所述音视频码流的所述镜像单元发送至所述刻录分盘模块。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刻录分盘模块包括如下模块:
第五接收模块,其用于接收所述镜像单元;
刻录镜像模块,其用于确定刻录镜像的大小,由多个所述镜像单元生成刻录镜像,所述每个刻录镜像大小相同;
分盘处理模块,其用于根据配置参数进行分盘处理,确认每个所述光盘刻录的刻录镜像个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科达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苏州科达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201556.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