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电视直播节目播出完整性判断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03977.4 | 申请日: | 2012-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01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发明(设计)人: | 武爱敏;郑金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博汇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7/02 | 分类号: | H04N17/02;H04N21/44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创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03 | 代理人: | 尹振启;罗巍 |
地址: | 100094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电视直播 节目 播出 完整性 判断 方法 | ||
1.数字电视直播节目播出完整性判断方法,具体为:在数字电视传输末端和播出平台输出端分别从压缩的视频中提取每帧图像的特征值,然后将数字电视传输末端提取的每帧图像的特征值传送至播出平台,并和播出平台输出端提取的对应图像的特征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判断节目视频播出是否完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直播节目播出完整性判断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征值包括PTS、帧带宽和CRC值;其中,PTS表示每帧图像的显示时间信息;帧带宽表示每帧图像数据大小;CRC值表示每帧图像数据使用循环冗余码校验计算后的结果。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字电视直播节目播出完整性判断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电视传输末端和播出平台输出端提取的对应图像的特征值进行比较时,以所述PTS作为比较的基准,如果PTS相同视为相同图像的特征值,然后再比较所述帧带宽和CRC值,如果帧带宽和CRC值也相同,则视为该帧图像播出完整,否则视为播出不完整;重复上述步骤对视频中的所有帧图像进行判断,最终判断节目视频播出是否完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市博汇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市博汇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203977.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轮式长距离搬运堆垛设备
- 下一篇:基于自适应时延估计的回波抵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