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禁止穿高跟鞋驾车的提醒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26095.X | 申请日: | 2012-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077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15 |
发明(设计)人: | 田泽平;谢松祥;田博士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9/00 | 分类号: | B60Q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肖冰滨;南毅宁 |
地址: | 102206***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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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禁止 高跟鞋 驾车 提醒 装置 | ||
1.一种禁止穿高跟鞋驾车的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电子控制单元、提醒单元和至少两个压力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和提醒单元均与电子控制单元连接;
压力传感器安装在驾驶员脚地板下方;
电子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至少两个压力传感器发送的压力值来判定驾驶员是否穿高跟鞋,并在判定驾驶员穿高跟鞋时控制提醒单元发出警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控制单元在所述至少两个压力传感器发送的压力值中的最大压力值和次最大压力值之间的差值小于预定数值时,判定驾驶员穿高跟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脚底板为左脚底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一个压力传感器位于左脚前脚掌的下方,另一个压力传感器位于左脚后脚掌下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压力传感器在左脚下方横向并列排列。
6.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中任一项所述的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提醒单元使用音频或可见光发出警告。
7.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中任一项所述的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压力传感器感应面的宽度宽于驾驶员脚掌的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中任一项所述的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压力传感器感应面的宽度窄于驾驶员脚掌的宽度。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预定数值为最大压力值的5%。
10.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中任一项所述的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压力传感器的感应面的轮廓与驾驶员左脚脚底面的轮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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